南京市玄武區水務局

南京市玄武區水務局,是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水行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全市水務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擬訂全區水務發展戰略和政策、水務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區域主要河道、湖泊和流域綜合規劃及水資源保護、防洪、供水、節水、生活污水處理、水環境治理、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重大建設項目中水資源等水務論證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承擔全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及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落實節水優先方針,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承擔全區排水管理和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工作。組織實施生活污水處理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工作。
(五)組織實施全區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
相鄰地區間的水事糾紛。依法查處違反水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水事案件。
(六)負責全區城市河道、湖泊、水庫、塘壩及其水域、岸線以及堤壩、涵閘、泵站、溝渠等各類水務工程設施的管理與保護。
(七)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規劃以及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水務工程相關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務工程以及做好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城區排水設施維護及積淹水點整治等消險項目建設管理職責。
(十)承擔全區水務科技信息工作。組織水務科學技術研究、推廣與套用及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與吸收。組織實施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全區水務系統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編制全區水務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水務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水務系統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機要文電、新聞宣傳、會務保障、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史志編纂工作及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接待、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局機關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區級水務資金的計畫、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對區級水務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計畫科。擬訂全區水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流域性、區域性水務綜合規劃和邊界水務規劃、區重點水務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區級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綜合平衡和審查;負責全區大中型水務基建項目立項申報、審查、核准工作;承擔全區水務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務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涉水項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審計工作。
(三)水環境建設科。組織實施城市河湖水環境治理建設計畫;負責河湖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污水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城市河道、湖泊、水庫等水域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及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務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水資源管理科。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負責全區水資源節約工作,組織節水型社會建設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城市河湖水環境和藍線等日常監管;負責全區河道、泵站、堤防、水閘、管網等水務設施的運行管理與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及協調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再生水、生活污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生活污水排水許可,協調生活污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涉及生活污水設施規劃前置徵詢意見,污水管網接駁、遷改、臨時占用審查工作;負責區級涉水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行政執法和水政監察工作。
(五)河長制綜合科。承擔全區“河長制”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度、信息發布和督查督辦,負責組織對各街道河長制工作督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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