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07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在1999.07.07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完好,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等...
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二十三)《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設施管理規定》(政府令第252號)1、第四條修改為:“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維護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其所屬的市政設施綜合養護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市城市...
《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照明管理,方便市民生活,美化市容環境,促進能源節約,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照明管理,方便市民生活,美化市容環境,促進能源節約,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路燈管理規定的通知 為加強路燈管理,根據一九八0年電力部、國家城建總局《關於加強城市道路照明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第一條城市路燈對交通安全、社會治安、人民生活以及美化市容都有重要作用,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愛護路燈,人人有責。第二條城市路燈系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保證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完好,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是指用於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區、橋樑、...
本辦法所稱城市夜景燈光,是指為亮化、美化城市夜景而設定的裝飾性燈光。第四條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夜景燈光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容主管部門)。區市容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轄區內夜景燈光管理工作。建設、規劃、市政公用、園林、房管、建工、交通、電力、旅遊、商貿、質量技術監督、工商、...
第三十五條 鎮、鄉和未設鎮建制工礦區的照明管理,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各地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1號)、《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的決定》(建設部令第104號)同時廢止。
本條例城市道路設施是指城市道路規劃紅線範圍以內的車行道、人行道、隔離帶、廣場、橋樑、隧道、高架路、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及其附屬市政設施。第三條 南京市市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道路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道路設施的管理、維護和監督工作。區城市道路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範圍和分工,負責城市道路...
《南京市城市建築物、公共設施、道路容貌管理規定》在2014.07.2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建(構)築物、公共設施及道路的容貌管理活動,維護整潔、美觀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照明設施的維護企業及維護人員要求、材料、車輛及工具要求、維護工作基本規定、維護工作內容及標準、維護工作結算依據和維護工作監管考核依據。 本標準適用於江蘇省內各承擔城市照明委託單位及從事城市照明設施維護工作的企業,用於指導市場條件下的城市照明設施維護工作。 城市照明設施維護工作除應符合本標準...
(七)《南京市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70號)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八)《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71號)刪除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九)《南京市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72號)1、第...
景觀照明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按照規定開啟,並保持設施功能完好。”八、第十二條改為第十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主次幹道兩側建築物外立面上安裝的窗欄、空調室外機、遮陽棚,應當安全、整潔。”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主次幹道兩側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與城市管理(市容)...
為了提高行政效能,規範市政設施移交行為,提高市政設施服務質量,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設施移交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政設施,是指城市道路設施、城市排水設施、城市照明設施、市容環衛...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號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推動公眾參與城市治理,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建設宜居城市和幸福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治理,是指為了促進城市和諧和可持續發展,增進公眾利益,實行政府主導、公眾參與,依法對城市規劃建設、市政...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樑、廣場,不售票的公共綠地等處的照明設施。第三條 市政工程設施是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各級市政工程管理部門應按照統一管理、加強養護、積極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針,建立健全具體的管理、養護、維修實施辦法,全面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保證所管理的工程設施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城市維護...
拓展文明城市建設成果,推動門前三包和路(街巷)長制度融合,建立門前三包“綠、黃、紅”分級管理制度,實施聯合獎懲。規範攤點(群)設定管理,杜絕視窗地區亂擺攤點、占道經營現象。完成《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總體規劃》修編。開展環境整治提升月行動,清除全域衛生死角。最佳化道路塵量考評標準,檢測完成率、合格率均達...
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郊區和縣城街道、城區街道和里巷以及立交橋、人行天橋、過街地下通道、隧道、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員 第六條 根據城市規模、道路狀況和社會需要,優先發展大運量公共客運、貨運車輛,協調發展小公共汽車、出租客車和社會車輛,控制...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在2005.06.21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
第四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協調機制和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市、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學管理,堅持建設與管理並重,合理整合道路交通資源...
(1991年12月2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路政管理,維護公路的路產路權,保障公路完好、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路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公路主管部門的授權,為...
《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第280號 《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0月29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長:季建業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規範...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市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挖掘路橋下道路。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應當持城市規劃部門簽發的批准檔案和有關設計檔案,先到市市政管理部門辦理道路挖掘申請和審批手續,交納道路挖掘賠償費,並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交納交通管理費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第七條履帶車、鐵輪車和總質量超過...
該《條例》分總則,公路、公路用地管理,公路設施管理,公路兩側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7條,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辦法》予以廢止。發布信息 第2號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南京市...
第十三條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規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的實際情況,可以對車輛採取總量控制、限制通行等措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機車的管理,控制市區機車的擁有量。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條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和道路通行情況,定期研究道路...
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 (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2004年6月28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
《南京市管線管理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18年7月27日批准公布,共七章六十條,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發布 南京市管線管理條例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人發〔2018〕37號 關於批准《南京市管線管理條例》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南京市管線管理條例》已由江蘇省...
負責系統科研經費的編制、申報和管理。依據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行政性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五)承擔市容景觀、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職責。負責戶外廣告設定、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渣土棄置場地、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等方面的審批事項。負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城市排水許可等...
該《條例》分總則、規劃和建設、管理和保護、法律責任、附則5章25條,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9月26日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批准的《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第60條決定,廢止《南京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南京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1999年5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