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標誌著高質量建設北交所邁出新步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
- 開市時間:2024年1月15日
2024年1月15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標誌著高質量建設北交所邁出新步伐。
2024年1月15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標誌著高質量建設北交所邁出新步伐。發展歷史2024年1月15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開市首日,北交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共上市3隻...
《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承銷規則》是為了規範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發行承銷業務,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製定的規則。由北京證券交易所於2023年10月20日發布實施。發布信息 關於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承銷規則》的公告 北證公告〔2023〕80號 為了...
《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南》是為規範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服務,便利發行人和承銷機構開展相關業務操作,根據《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承銷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部門規章及規範...
2023年2月13日,北京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業務正式上線。2023年2月20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正式啟動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自12月1日起,北交所正式啟動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發行備案、簿記建檔等發行承銷業務。2024年1月15日,北交所公司和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4月22日,北交所上線啟用920代碼號段功能。發展歷程 20...
北京證券交易所政府債券交易細則 (北證公告〔2023〕6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債券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債券市場秩序,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託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的政...
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於2021年09月0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貴華,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發展歷程 2021年9月3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2024年1月15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正式開市,標誌著高質量建設北交所邁出新步伐。現任領導 董事長:周貴華 副董事長、經理:隋強 董事:張梅、...
《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是為規範證券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相關規定製定的規則。由北京證券交易所於2021年9月5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年9月5日-22日17時。發展歷程 2021年11月2...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會員)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或借入證券並賣出的行為。第三條 在本所進行融資融券交易,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第二章 業務流程 第四條 本所對融資...
公司債交易市場是買賣已發行在外的公司債券市場。分為公司債場內市場和公司債場外市場。前者指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債交易市場,後者指在證券交易所外買賣已發行公司債的市場。該市場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公司債的流動性,便利公司債的轉讓和投資。在該市場上,公司債個別價格的變動反映公司債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和預期前景,公司...
允許除創業投資基金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資的企業在北交所發行的股票。加大力度引入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年金等中長期資金。持續加強投資者教育和服務,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八)持續豐富產品體系。高標準建設北交所政府債券市場,支持北交所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推出公開發行可轉債。豐富北交...
第一條 為了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上市公司申請在境內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二)最近 12 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因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監管機構公開譴責;(三)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
由於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發行者 債券的發行人、債務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組織形式的企業。這裡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業,是“公司化”了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的企業必須是公司制企業,即“公司”。一般情況下,其他類型的企業,如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合作制企業都不具備...
嚴格遵循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框架,構建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持續監管制度。一方面,與《證券法》《公司法》關於上市公司基本規定接軌,強化監管執法,壓實各方責任,著力提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質量。另一方面,延續精選層貼合中小企業實際的市場特色,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公司治理、股權激勵、股份減持等方面形成差異化的制度安排,...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規章 《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證券委發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另外,各種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年金基金、互助儲蓄協會等專業金融機構大量購買和持有股票,成了股票交易市場上舉足輕重的力量。這些大機構和一些巨型公司願出高價購買交易所中的席位,以便更有利地從事各種股票、債券的買賣活動、這種方式的股票買賣已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市場,稱為“第四市場”。特點 1、證券交易場所以...
第一條 為了保障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或北交所)市場規範發展,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本所市場證券交易,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所市場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在本所市場從事證券交易及...
1.2.1 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可計入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股票(包括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A 股、B 股、優先股和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畫份額、股票期權契約(其中權利倉契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契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
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所需要用的一個固定的地點叫交易所。交易所,藉助信息平台,實現產權信息共享、異地交易,統一協調,產權交易市場及各種條款來平衡。交易所簡介 進行證券交易或商品大宗交易的市場,所買賣的可以是現貨,也可以是期貨。通常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而以股票、公司債券等為交易...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旨在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相關信息披露、股票停復牌、終止上市等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關於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等規定,制定的指引。
2023年6月20日,《關於金融促進未來科學城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發布會暨北京證券交易所昌平服務基地簽約揭牌儀式舉辦。社會影響 北交所昌平服務基地將以資本市場服務為抓手,通過培訓輔導、政策對接、股權託管、股債融資等手段,助推昌平本土企業,尤其是未來科學城“兩谷一園”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上市扶持體系最佳化升級,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