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證監會立足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總體平移精選層上市、交易、轉板、退市等基礎制度,堅持合適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差異化制度安排,探索資本市場支持服務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
- 發布單位:證監會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證監會立足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總體平移精選層上市、交易、轉板、退市等基礎制度,堅持合適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差異化制度安排,探索資本市場支持服務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證監會立足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總體平移精選層上市、交易、轉板、退市等基礎制度,堅持合適...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旨在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相關信息披露、股票停復牌、終止上市等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關於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等規定,制定的指引。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是為了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股票上市和持續監管事宜,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以及《北京證券交易所...
北交所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內容解讀 其中提出,上市公司籌劃轉板相關事宜,應當做好保密工作,控制知情人範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在相關信息披露前,不得買賣公司證券,不得泄露內幕信息,不得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證券。
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註冊管理辦法》和《持續監管辦法》,深入推進“上交所、中國結算工作,現況制定。由國家證監會於2019年3月1日印發實施。辦法發行 2019年3月1日,證監會發布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註冊管理辦法》)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臨時公告格式模板》由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布。2023年12月,北京證券交易所對其中部分臨時公告模板內容進行了調整,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2023年12月,為落實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相關安排,進一步強化募集資金監管,北交所對《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臨時公告格式模板》中的第1、2...
《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是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企業股票、存托憑證及其衍生品種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後相關各方的行為,支持引導企業更好地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公司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特別規定 為推動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高質量發展,發揮做市交易機製作用,促進市場保持合理流動性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一、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或符合下列條件、經...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由中國證監會於2021年9月3...
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於2021年9月3日註冊成立,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國第一家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經營範圍為依法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以及證券市場管理服務等業務。2021年9月2日晚,習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服務貿易峰會致辭中...
第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信息披露檔案及公告的情況、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對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實行實時監控。證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規則和...
(三)發行監管司。擬訂發行監管制度,承擔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存托憑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證券等的註冊工作,監督檢查交易所上市審核行為,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專項核查等。(四)公眾公司監管司。擬訂非上市公眾公司、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制度,監管北京證券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
指交易所主機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創業板簡介 創業板: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上證所市場交易採用電子競價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證券的買賣均須通過電腦主機進行...
其中,修訂發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指導滬深交易所制定季報公告格式,持續完善信息披露監管規則;制定發布《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完善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指引;修訂發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進一步夯實公司債券註冊制的制度基礎;...
1990年3月,政府允許上海、深圳兩地試點公開發行股票,兩地分別頒布了有關股票發行和交易的管理辦法。1990年12月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試營業。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營業。1990年12月25-30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