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北京市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發布的檔案,於2022年7月3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3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新聞出版局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事業發〔2022〕25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聞出版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宣傳文化部,市屬各部、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北京市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 
2022年7月1日

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牢牢堅持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黨管媒體和黨管人才原則,遵循新聞專業技術人才成長規律,以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以科學評價、分類評價為核心,以激發新聞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的,建立符合新聞行業特點的職稱制度,培養造就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輿論工作隊伍,為促進新聞事業發展、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准設立,並列入新聞記者證核發範圍、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本市所屬新聞單位中,從事新聞采編業務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
  三、改革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明確職稱專業類別和名稱。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分為記者、編輯和數字編輯三個專業類別,設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初級只設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記者的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名稱分別為助理記者、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編輯和數字編輯的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名稱分別為助理編輯、編輯、主任編輯、高級編輯。
  2.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初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三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思想政治素質放在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的首位,全面考察政治立場、職業道德和從業操守。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在職稱評價中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
  2.制定體現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後)。注重評價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素質和工作業績,按照不同專業、不同層級新聞專業技術人才的特點和成長規律,合理確定評價重點。對初級、中級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著重考察其新聞策劃、采編、製作的實踐能力。對高級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在全面考察實踐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考察學術水平、影響和套用效果,突出其在實踐基礎上的研究和成果轉化能力。
  3.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將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建立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明確不同專業、不同層級職稱評審所考察的代表作類型,注重代表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力。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作可包括新聞成果作品、理論文章,通過專家鑑定的項目(課題)成果、研究報告,製作的新媒體作品,專業論文著作等。
  (三)暢通晉升渠道
  1.建立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對在新聞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或者急需緊缺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對長期堅守在基層一線從事新聞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獎項和科研能力要求,引導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深入民眾、紮根基層。
  2.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申報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應依法取得新聞記者證。首次取得新聞記者證且尚無專業技術職稱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初級職稱基本標準的,視為取得初級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四)最佳化評價機制
  1.推行職稱社會化評價。堅持“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評價機制。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通過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好崗位職責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聘用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
  2.最佳化職稱評價服務方式。通過採用評審、面試答辯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最佳化評審工作流程,進一步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事項,強化大數據套用,突出工作單位推薦意見。加快職稱評價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繳費、評審、取證、查驗等一體化服務。
  3.加強職稱評審委員會建設。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備案的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按規定組建相應層級、專業的新聞系列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規定的評審許可權內,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評價,並確定相應職稱。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積極吸納政治立場堅定、能力業績突出的一線優秀資深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聲望較高的專家學者等擔任評審專家。嚴格評審專家管理,建立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
  4.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健全和完善職稱評審監督機制,堅持職稱評審迴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或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職稱評價工作,按照《北京市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審核材料,規範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評審服務機構違反評審程式,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將暫停其評審工作,責令採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職稱評審權,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保障。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和辦法等工作;職稱評審服務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好本領域的職稱評價工作。
  (二)穩步推進改革。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敏感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引導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支持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
  本辦法自2022年7月31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北京市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附屬檔案
北京市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忠於黨的新聞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新聞輿論工作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具備相應的新聞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法取得新聞記者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助理記者、助理編輯
  (一)具有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基本掌握新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新聞傳播規律,有一定的專業判斷和分析能力,能獨立進行某一方面的新聞采編工作。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
  2.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1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3年。
  二、記者、編輯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掌握新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新聞學術水平;熟悉新聞運作規律,有紮實的專業判斷和分析能力,能獨立進行新聞采編工作,能基本解決采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創造性的開展工作;能夠指導初級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
  獨立完成新聞報導、訊息、通訊、評論、圖片、美術和新媒體作品等采編業務,參與采寫編髮了社會認可、產生較大影響力的新聞及新媒體作品;或參與重大活動、重要題材的新聞報導任務。
  (三)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成果2項及以上:
  在新聞專業領域,獨立(或排名第一)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期刊、報紙上的成果作品、理論文章、論文,或通過專家鑑定的項目(課題)成果,或參與編寫出版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著等。
  三、主任記者、主任編輯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相當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全面掌握新聞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新聞學術造詣;全面掌握新聞運作規律,有較深厚紮實的新聞采編實踐功底,新聞工作經驗比較豐富,能解決采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工作業績顯著;是新聞采編專業領域全媒型或專家型的業務骨幹,具有指導、培養中級及以下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7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
  1.獨立並創造性的完成新聞報導、訊息、通訊、評論、圖片、美術和新媒體作品等采編業務,作為團隊主要成員采寫編髮了社會認可、產生較大影響力的新聞及新媒體作品;或作為團隊主要成員完成了重大活動、重要題材等新聞報導任務。
  2.在新聞領域實踐基礎上,取得一定的新聞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聞相關研究課題、研究報告等。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新聞專業領域,獨立(或排名第一)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核心期刊、報紙上的成果作品、理論文章、論文,或通過專家鑑定的項目(課題)成果,或作為團隊主要成員編寫出版了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著等。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主任記者、主任編輯:
  1.獲得全國性新聞類獎項二等獎及以上;
  2.擔任省部級以上課題(項目)主要負責人,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相關資助或獎勵;
  3.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寫國家或行業標準(規範)。
  四、高級記者、高級編輯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系統掌握新聞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有較高的新聞學術造詣;系統掌握新聞運作規律,有深厚紮實的新聞采編實踐功底,新聞工作經驗豐富,能解決采編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在采編業務方面有重大創新,工作業績卓著;在新聞界有一定影響,是新聞采編專業領域全媒型或專家型的業務帶頭人,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後,從事新聞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
  1.在新聞報導、訊息、通訊、評論、圖片、美術和新媒體作品等采編業務上有重大創新,主持采寫編髮了社會認可、產生較大影響力的新聞及新媒體作品;或主持完成了重大活動、重要題材等新聞報導任務。
  2.在新聞領域實踐基礎上,取得重大新聞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其他創造性新聞研究成果,推動新聞行業發展。
  (三)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新聞專業領域,獨立(或排名第一)發表在公開發行的核心期刊、報紙上的成果作品、理論文章、論文,或通過專家鑑定的項目(課題)成果,或主持編寫出版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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