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實施辦法

2022年1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文物局聯合發布《北京市文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該辦法是北京市文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綜合指導檔案,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文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提出,要進一步創新完善文博事業單位用人機制。提出北京市文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實施分類控制,國有博物館評估級別較高、行政級別較高、公益服務水平較高、具有較強文物保護和研究能力的文博單位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可適當提高。提出可適當放寬公開招聘文物保護、修復和文博緊缺人才學歷要求,對文物保護和修復技能、古建修繕等實操性強的崗位,探索採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拓寬引才渠道。提出文博專業人才職稱改革後,單位需堅持以用為本,促進職稱制度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促進人才評價與使用相結合。
《實施辦法》明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管理。加強聘用契約管理,鼓勵文博事業單位與關鍵核心崗位和緊缺崗位工作人員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契約,鼓勵工作人員潛心研究;與主要技術負責人和專業骨幹簽訂聘用契約時,將是否完成所承擔的省級以上重要文物研究、保護和修復專項任務,約定為解除聘用契約的限制性條款,保障重要任務開展。
《實施辦法》強調,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基層一線文物保護管理、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培訓,強化培養和扶持,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和經營人才納入北京市專業人才扶持培養範圍。拓寬才智匯集機制,設定創新崗位和流動崗位,促進創新工作發展。文博事業單位可根據創新工作需要,設定利用先進科技手段提升文物保護水平的研究崗位。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進一步探索文博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文博創意產品收益分享機制。同時,文博單位將探索設立流動崗位,吸引具有文物保護相關科技研發能力、文博創意產品開發和行銷能力的企業人才以及具有傳統技藝的民間匠人等進行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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