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旨在構建以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為主體、公辦民辦並舉的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以及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於2019年1月31日制定印發,自2019年2月 1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機關: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9年1月31日
  • 發文字號:京教學前〔2019〕2號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 1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簡介,內容,

辦法發布

京教學前〔2019〕2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
為進一步規範普惠性幼稚園管理,促進普惠性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各區制定的工作細則請及時報我委。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1月31日

辦法全文

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發展的系列檔案精神,落實《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構建以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為主體、公辦民辦並舉的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根據北京市學前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認定
(一)參與範圍
幼稚園、社區辦園點、中國小附設幼兒班均可參與普惠性幼稚園申報。
本辦法所稱普惠性幼稚園包括幼稚園、社區辦園點、附設幼兒班三種辦學形式。
(二)申報條件
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參與申報普惠性幼稚園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登記性質為非營利性;
2.在北京市幼稚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中評價結果獲得C類及以上。(在本辦法出台前已認定為普惠性幼稚園的,在參與新辦法評估前維持原有認定。新開辦的幼稚園,自招生開始,可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條件基礎和管理情況,暫定辦園質量臨時類別,臨時類別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臨時類別有效期為一年。)
(三)認定程式
普惠性幼稚園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認定程式如下:
1.申報。符合認定條件的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在申報期限內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需提交的資料明細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2.審核與公示。區教育行政部門對申報的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進行條件審核。審核工作應於接受申報之日起90日內完成。區教育行政部門需通過官方入口網站對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簽署承諾書。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與區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所屬學校或單位和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備存。
4.公布名單。區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普惠性幼稚園名單、辦園地址及其收費標準,明示普惠性幼稚園標識,並將普惠性幼稚園名單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保障
(一)市級財政向普惠性幼稚園提供生均定額補助、租金補助、擴學位補助。具體補助政策參照市級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有關檔案執行。
(二)市級財政支持普惠性幼稚園逐步提高教師工資待遇。普惠性幼稚園用於人員經費支出比例占保教費收費收入和財政生均定額補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70%。鼓勵各區指導普惠性幼稚園積極探索實施幼稚園教師最低工資指導標準。鼓勵普惠性幼稚園綜合考慮從業資格、工作年限、業績考核等個人條件,在人員經費支出方面向一線在崗保教人員傾斜。
(三)實施區域發展質量獎勵和普惠性幼稚園辦園質量獎勵。市級財政根據考核結果對普惠性幼稚園和區安排資金予以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四)加強保教指導。加強對普惠性幼稚園保教指導力度,通過全員培訓、幼稚園結對、派駐指導、片區教研等多種途經,不斷提升普惠性幼稚園整體辦園質量。
三、管理
(一)普惠性幼稚園自認定之日起,認定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後,由區教育督導部門對幼稚園辦園質量重新開展評價,區教育行政部門重新認定。有效期間,區教育行政部門採取日常督查、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動態監管。
(二)普惠性幼稚園申請退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出答覆,並依據《北京市市對區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學前學段)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等檔案處理。
(三)普惠性幼稚園在認定有效期內辦園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等違反協定行為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為3個月。在整改期間,停止發放生均定額補助,經整改合格的,恢復發放生均定額補助。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追責處理。
(四)普惠性幼稚園在辦園質量評估中評定結果不合格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為1年。在整改期間,按85%額度發放生均定額補助,經整改合格的,恢復100%補助額度。
(五)普惠性幼稚園在出現違反協定行為或在辦園質量督導評估中評定結果不合格之後,經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對該園享受的財政補助資金進行停撥、審計。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日常監管。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運用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做好普惠性幼稚園的數據統計與運行監管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按月開展對普惠性幼稚園安全、質量方面的常態化督查,實現動態監管。
(二)加強督導評估。市區兩級教育督導部門將普惠性幼稚園納入督導評估體系,定期對普惠性幼稚園的辦園質量開展督導評估。區級責任督學要對普惠性幼稚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進行經常性督導。
(三)加強財務管理。普惠性幼稚園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制度,定期公開經費收支情況,依法接受政府財務審計。區教育行政和財政部門要健全普惠性幼稚園的資產財務監管機制,提高獎補資金使用效益,對幼稚園弄虛作假、騙取、挪用補助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取消該園享受財政補助資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加強社會監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惠性幼稚園名單、財政扶持經費及收費情況等,並開通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五)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工作細則,明確本區內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的具體工作要求。
四、附則
普惠性幼稚園中教育部門辦園的保障運行所需經費按原渠道執行。
本辦法自2019年2月 1日起試行。

簡介

2019年2月14日,北京市教委發布《北京市普惠性幼稚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幼稚園、社區辦園點、中國小附設幼兒班均可參與普惠性幼稚園申報。普惠園認定有效期為3年。市級財政將向普惠性幼稚園提供生均定額補助、租金補助、擴學位補助。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惠性幼稚園名單、財政扶持經費及收費情況等,並開通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內容

依據《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本市將構建以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為主體、公辦民辦並舉的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據市教委負責人介紹,普惠性幼稚園是指“有質量,價格與公辦園相當,百姓上得起的”幼稚園主體。
普惠性幼稚園包括幼稚園、社區辦園點、附設幼兒班3種辦學形式。想拿到“普惠認定”,需達到兩個條件——登記性質為非營利性;在北京市幼稚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中評價結果獲得C類及以上。市教委表示,已認定為普惠性幼稚園的,在參與新辦法評估前維持原有認定。新開辦的幼稚園,自招生開始,可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條件基礎和管理情況,暫定辦園質量臨時類別,臨時類別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臨時類別有效期為一年。
成為普惠園,將可以拿到市級財政提供的生均定額補助、租金補助、擴學位補助。本市鼓勵各區指導普惠性幼稚園積極探索實施幼稚園教師最低工資指導標準。鼓勵普惠性幼稚園綜合考慮從業資格、工作年限、業績考核等個人條件,在人員經費支出方面向一線在崗保教人員傾斜。檔案中明確,市級財政支持普惠性幼稚園逐步提高教師工資待遇。普惠性幼稚園用於人員經費支出比例占保教費收費收入和財政生均定額補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70%。另外,本市將實施區域發展質量獎勵和普惠性幼稚園辦園質量獎勵。
普惠性幼稚園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3年。期滿後,幼稚園辦園質量將被重新開展評價和認定。
有效期內,區教育行政部門採取日常督查、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動態監管。一旦辦園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等違反協定行為的,區教育行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為3個月。整改期間,停止發放生均定額補助,經整改合格,恢復發放生均定額補助。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追責處理。
如果普惠性幼稚園在辦園質量評估中評定結果不合格,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為1年。整改期間,按85%額度發放生均定額補助,經整改合格,恢復100%補助額度。若普惠性幼稚園出現違反協定行為或在辦園質量督導評估中評定結果不合格之後,經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對該園享受的財政補助資金進行停撥、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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