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修訂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是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00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修訂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0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0年11月28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批准文號:京地稅企[2000]497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修訂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是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00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關於修訂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 (京地稅企〔2000〕497號)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根據《北京市地方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京地稅企〔2000〕445號)及《關於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京地稅企〔2000〕487號)檔案精神,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是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11月3日發布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 發文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
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1994〕187號)中,關於對於律師行業的從業律師工資在辦案結算當月按規定預征,年度終了後按年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的計稅方法與現行稅法規定不符,因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理整頓稅收秩序的要現明確此項規定廢止。從2003年1月...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82號)規定精神,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發生的轉讓、處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權投資所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轉讓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的通知 稅總函〔2015〕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2014版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做了重大調整,並已發布。據此,現對2011年稅務總局發布的《網上納稅申報軟體業務標準》(標準編號:SW 2—2011)中企業所得稅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髮式樣的通知》(國稅發〔1997〕177號)第一條的規定,為加強契稅徵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進一步明確納稅人的法律責任,現對契稅納稅申報工作通知如下:一、契稅納稅人向契稅徵收機關或代征單位繳納稅款前,應如實填報《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契稅納稅申報表...
(五)2009年起新增企業,是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財稅〔2006〕1號)及有關規定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成立的企業。 三、各地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研究和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本著保證稅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給納稅人增加額...
六、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密切配合。要聯合開展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工作,共同確定分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共同協商確定分戶的應納所得稅額,做到分屬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管轄,生產經營地點、經營規模、經營範圍基本相同的納稅人,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和應稅所得率基本一致。V...
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要求,抓好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事前、事中、事後各環節服務和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審批、備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彙算清繳工作規範,處理好納稅服務與彙算清繳關係、納稅申報與稅前審核關係、納稅評估與稅務檢查關係...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的通知引言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為了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完善征管制度,總局制定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各地。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注:本辦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已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的通知廢止2006年4月30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針對匯總納稅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制定了《加強匯總...
3、2000年11月1日至30日,接收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區縣局和分局會同涉外分局向所轄外商投資企業發放管轄範圍調整變更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應包括變更的納稅地點、聯繫方式和辦理事項等內容。4、市局在11月和12月分兩次在報刊上向社會發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涉外稅收管轄範圍調整的通告”。同時,市局將通過報刊、電台...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見。引言 國稅發[2008]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2008]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為加強和規範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工作,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印花稅納稅申報期限通知》是2003年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發布的檔案。全文內容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工作實際需要,結合我局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市局決定印花稅納稅申報的期限。印花稅納稅申報期限為按年申報,申報時間為次年1月10日前。各局要及時做好納稅...
市局按照上述檔案和《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滬國稅所〔2015〕6號)等要求,梳理了本次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具體時間和任務(詳見附屬檔案:《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分工情況...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報指南》是2009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辛連珠,張輝,李剛。該書論述了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設計的邏輯結構和法理依據,講解了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主表和附表之間的依存關係,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1081號),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