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的通知

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的通知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基本介紹

  • 文號:稅總函〔2015〕102號
  •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文時間:2015年2月1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的通知
稅總函〔2015〕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2014版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做了重大調整,並已發布。據此,現對2011年稅務總局發布的《網上納稅申報軟體業務標準》(標準編號:SW 2—2011)中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內容進行變更,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詳見附屬檔案,本標準修改單編號是:SW 2—2011/XG 1-2015。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網上申報軟體的調整修改
各地稅務機關應督促網上申報軟體開發商、使用適應自身管理需要的自有申報軟體的納稅人按發布的標準規範修改,稅務機關自行開發的網上申報軟體也應按發布的標準規範同步修改,以確保彙算清繳工作順利開展,確保數據採集的規範、完整、準確,為企業所得稅後續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二、進一步明確使用網上申報軟體的選擇權利屬於納稅人
各地稅務機關應遵循符合標準規範即不禁止的原則,將選擇網上申報軟體的權利交給納稅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納稅服務的良好體驗,確保各地稅務機關同時可接收各種網上申報方式報送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表單,確保符合本次標準要求的企業所得稅申報數據均能進行受理和反饋。
附屬檔案: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請查看參考資料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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