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由國家稅務總局發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稅務總局
- 發文字號:國稅函〔2008〕26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由國家稅務總局發文。
為保證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順利進行,做好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的銜接工作,現就2007年度內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於匯率變動損益的所得稅處理問題 企業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導致的計入當期損益的匯率差額部分,相當於公允價值變動,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的規定,企業2008年以前按照規定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福利費餘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首先沖減上述的職工福利費餘額,不足部分按新稅法規定扣除;仍有餘額的,繼續留在以後年度使用。企業2008年以前...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的《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關於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給予了如下明確:“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餘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準認定為居民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9年4月22日國稅發[2009]8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 2008年3月24日國稅函[2008]26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年4月3日國稅函[2008]30l號 ...
所得稅彙算清繳,其實就是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過程。每年5月31日需向稅務機關提交。有一個專門彙算表格,根據會計準則和稅務規定,把該調整增加的增加,該減少的減少。 徵收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繳納企業所得稅申請表。徵收對象 企業所得稅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4月12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1] 發文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 [1] 發文字號 國稅函〔2010〕148號 [1] ...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進一步規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數據採集規範》的通知 稅總函〔2015〕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2014版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做了重大調整,並已發布。據此,現對2011年稅務總局發布的《網上納稅申報軟體業務標準》(標準編號:SW 2—2011)中企業所得稅匯...
(一)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含義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現在改為每年5月底前),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下發後,一些地區反映在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程中,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明確。經研究,現將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列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定期減免稅、優惠稅率、...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範圍,但是沒有扣除標準,那么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二、會計調整業務的稅前扣除要點 (一)備案制: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情形,應當將變更或更正的性質、內容和原因等在變更年度的所得稅彙算清繳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從目前...
為提升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今年稅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稅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前預約辦稅。3月16日以後,無需預約即可辦理。 [8] 2024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公告明確,2023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為...
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 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徵收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26號)要求,為強化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將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80號 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人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關於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金融...
2012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稅款預繳和彙算清繳、總分機構分攤稅款的計算、日常管理、附則5章33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
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彙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稅務總局和省局分別組織跨省、跨...
對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式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力度,將彙算清繳的審核檢查和日常征管檢查結合起來,合理確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納稅人有意通過核定徵收方式降低稅負。 六、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密切配合。要聯合開展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工作,共同確定分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共同協商確定分戶的應納所得...
五、加強對核定徵收方式納稅人的檢查工作。對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式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力度,將彙算清繳的審核檢查和日常征管檢查結合起來,合理確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納稅人有意通過核定徵收方式降低稅負。六、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密切配合。要聯合開展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工作,共同確定分行業的應稅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