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88年04月16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8.04.16 實施時間 1988.01.01 為進一步支持本市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聯營和鼓勵出口創匯,加速鄉鎮企業的發展,特作如下規定。一...
10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鄉 1988年4月16日 京政發[1988]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 35號103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主要副食品零 1988年5月10日 京政發[1988]售價格變動後加強物價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 4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意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保障改善民生、推動技術創新、最佳化經濟結構、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結合北京...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一視同仁給予政策支持,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出台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程式性規定,建立重大政策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制度,研究制定重點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提高專業審查水平。制定經營者反壟斷...
最佳化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動態更新企業名稱資料庫,實時釋放名稱資源;不斷完善企業名稱登記規則,實現名稱自動精準比對,讓企業即時獲取名稱。鼓勵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暢通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申報渠道,及時將新興行業納入名稱行業用語庫,為...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意見 適用地區 北京市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精神,切實解決小型微型企業經營...
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計畫,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本行政區域內中小企業發展各項工作。第六條 ...
關於鼓勵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 1997年10月9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5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繼續鼓勵和促進北京市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特作如下規定。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放開手腳發展民營科技...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引導本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1]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國營和集體商業、服務業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6.07.15 實施時間 1986.07.15 為了進一步調動國營、集體商業、服務業企業的經營積極性,改善服務態度,搞好市場供應,方便人民生活,提高...
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在研發創新、場景套用、融資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獨角獸、“專精特新”“隱形冠軍”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12.開展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專項...
北京市促進夜間經濟繁榮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突出“北京范”“時尚潮”“文化芯”“科技核”,打造包容多元、業態融合、動靜相宜、安全便捷的“夜京城”,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高品質...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和加快鄉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1986年1月1日廈府〔1986〕綜286號) 為了切實貫徹中共中央關於發展鄉鎮企業的“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指導方針,進一步放寬政策,加快我市鄉鎮企業發展步伐,促進特區農...
為了認真貫徹十三大精神,堅持改革、開放,積極發展鄉鎮企業,進一步促進全市城鄉經濟的穩定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進程,特制定發展鄉鎮企業若干政策的補充規定。一、關於稅收問題 (一)新辦的鄉鎮企業,從投產後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的月份起,免徵...
(1991年6月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了更好地落實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對鄉鎮企業“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進一步扶持和促進我市鄉鎮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2022年1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北京市鄉鎮職責規定》。全文 第一章 主要職責 第一條 鄉鎮黨委的主要職責是:(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鄉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重大舉措,對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促進首都經濟提質增效、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鄉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是長春市1990年5月22日為了更好地貫徹“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而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0705 【發布文號】長府發[1990]46號 【發布日期】1990-05-22...
發揮北京專業服務業集聚優勢,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利用全球資源參與國際競爭合作,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制定印發《關於北京市專業服務業助力“走出去”發展若干措施》(...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防止環境污染,保護自然資源,使鄉鎮、街道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環境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鄉鎮、街道企業(包括農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