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園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建設標準》是2020年07月0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工園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建設標準
- 外文名:Vehicle parking lot for dangerous goods in Chemical Industry Park
- 標準編號:T/CPCIF 0050—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07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07日
《化工園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建設標準》是2020年07月0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化工園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建設標準》是2020年07月0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1起草人楊挺、陳準、馬從越、任芳、馮媛媛、胡晨、王如君、多英全、程慧敏、李寧寧、楊維軍、魏海國、聶秀文、李思函、楊建海、李求偉、仇康、花...
化工園區應嚴格管控運輸安全風險,實行專用道路、專用車道、限時限速行駛,並根據需要配套建設符合《化工園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建設標準》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防止安全風險積聚。第十三條 化工園區應按照“分類控制、分級管理、分步...
按照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設立在化工園區(集中區)內,並建設集中交易市場,每5年開展一次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在運輸過程中,應當建立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和運輸車輛技術檔案,確定專職車輛及技術管理人員,設立專用停車區。
依照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建設停車場(庫)的,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建設標準和規範,不得影響學校操場、公共建築、道路、廣場、綠地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建設項目利用地下空間配建停車設施,按配建標準建設的地下停車場面積,不納入容積率...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將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畫納入城建目標管理,督查、推進停車場建設等工作;(四)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公共場所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等工作;(五)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負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市規劃部門組織編制新建區域、居住區及舊城改造規劃時,應當按城市規劃標準規劃停車場。第八條 市政府應當根據機動車停放需求狀況,在停車狀況緊張的區域和公共運輸與自用車輛換乘的地段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第九條 市規劃部門應當...
對危化品運輸車輛智慧型管理平台分發的安全預警信息,各省級監管部門要建立閉環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嚴查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六)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專用停車場建設。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危化品生產企業...
換乘公共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五條 機動車停車場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設定標準和設計規範,配套建設照明、通訊、排水、排風、消防、視頻監控、停車引導、電子信息數據處理及接駁等系統,...
(十四)具備危險廢物100%收集的能力,並根據園區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和所在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統籌配建。 (十五)按照《山西省化工園區認定評分標準》(見附屬檔案),對園區的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促進化工園區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原〔2015〕4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化工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包括以石化化工為主導產業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高新...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停車設施是指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包括公車、計程車、貨車等專業運輸車輛、機車以及非機動車的停放設施。建築物配建停車場是指依據建築物停車設施配建標準附設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
第二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相應類別的國家規定和標準。應急管理部門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收到規劃資源部門就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距離徵求意見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第二十三條 化工園區管理機構應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