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腳踏車管理規定》由包頭市人民政府1995年1月2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腳踏車管理規定
- 發文單位:包頭市人民政府
- 文號: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
- 發布日期:1995-1-27
《包頭市腳踏車管理規定》由包頭市人民政府1995年1月27日發布。
《包頭市腳踏車管理規定》由包頭市人民政府1995年1月27日發布。規定簡介發文單位:包頭市人民政府文 號: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發布日期:1995-1-27執行日期:1995-1-271規定目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自行...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經2012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廢止《包頭市腳踏車管理規定》(1995年1月27日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和《包頭市巡警執法暫行規定》(1995年5月1日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兩部政府規章。本決定自公...
《呼和浩特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是呼和浩特2022年唯一調整新增立法項目,也是全國首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修訂信息 2022年4月2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召開2022年立法計畫推進會暨法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呼和浩特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立法項目進展情況。2022年11月22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
包頭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02號頒布日期:20021224 實施日期:20030201 頒布單位:包頭市人民政府為了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行業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服務水平,促進城市公共客運交通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發布信息...
2023年9月5日,中國腳踏車運動協會印發《中國腳踏車運動協會腳踏車賽事活動安全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腳踏車運動協會(以下簡稱中自協)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依據體育總局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協會賽事活動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自協腳踏車賽事活動...
《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2010年12月24日包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1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修訂的條例 (2010年12月24日包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1年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公共腳踏車運營狀況進行評估,規範運營行為。第十七條 公共腳踏車運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按照標準建設公共腳踏車服務站點,設定標識標誌;(二)合理設定公共腳踏車辦卡網點,執行統一的誠信保證金和服務收費價格標準;(三)負責公共腳踏車管理系統的維修、保養...
第十四條 申請電動車登記應當在電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電動車登記的條件、程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請表示範文本向社會公布,採取增設登記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式、逐步推行帶牌銷售等方式,為電動車登記提供便利。電動腳踏車、本條例施行之前購買的未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
第六十二條 未經批准擅自購置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的,處以購車價的3%以上5%以下罰款,對購置腳踏車的業戶罰款總額不得超過10000元。第六十三條 當事人對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市交通行政主管...
《南京市公共腳踏車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自2015年9月10日起施行。南京市公共腳踏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共腳踏車健康發展,規範運營管理,方便市民公共運輸出行,完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建設公交都市示範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
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等應當加強非機動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公益宣傳。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十條 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以及電動腳踏車的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第十一條 電動腳踏車生產者、進口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託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對其生產...
《南昌市腳踏車治安管理辦法》是南昌市人民政府1998年5月25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 【生效日期】1998-05-25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南昌市腳踏車治安管理辦法 (1998年5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第一條為了加強腳踏車治安管理,保護公民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南寧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南寧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9年12月31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20年5月19日批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產、銷售、維修與回收 第三章 ...
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非機動車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公益宣傳。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也可以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進行投訴和舉報。第二章 車輛管理 第八條 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以及電動腳踏車的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
《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號)《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2年...
2015年10月28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市人民政府提請的《南昌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草案)》、《南昌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截止2016年6月,南昌約有138萬輛電動車,其中超標電動車55萬輛,49萬輛車未上牌。6月8日,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南昌市...
為加強腳踏車管理,預防和懲治偷盜腳踏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民眾合法財產,維護社會治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檔案內容 第32號 《長春市腳踏車管理暫行規定》業經市人民政府2000年9月21日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公布實施。市長:李述 二〇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具體內容...
投放車輛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八)規範企業運營服務。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要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信息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創新經營服務方式,不斷提升用戶體驗,提高服務水平。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確保車輛安全和方便使用。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實行...
第三章 運營管理 第十四條 市區公共腳踏車系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市城市管理部門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運營服務單位。第十五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公共腳踏車系統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制度,依據有關行業規範和標準進行運營監管。第十六條 運營服務單位履行以下義務:(一)按照招投標檔案和契約約定,建立健全...
《太原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17年10月24日經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2017年12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產、銷售管理 第三章 登記管理 第四章 道路通行 第五章 保障...
本條例所稱便民攤點是指方便居民生活的修理腳踏車、修鞋、修鎖等設攤經營活動。第七十一條 區人民政府應當編制便民市場設定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市容環衛管理部門應當制定便民市場的管理規範和標準。區市容環衛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批准的便民市場設定規劃組織實施便民市場的設定和日常管理。設定便民市場應當規定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