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大代表辦法》是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大代表辦法
- 頒布時間:2014年10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4年10月31日
- 頒布單位: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大代表辦法》是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大代表辦法》是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第一條 為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與市人大代表的聯繫,保障和支持代...
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辦法 頒布單位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10.31 實施時間 2014.10.31 (2014...
一條 為密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聯繫,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人大代表閉會期間執行代表職務的辦法 頒布時間 2014年10月31日 實施時間 2014年10月31日 頒布單位 包頭市人民代表...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辦法》是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的辦法。(2014年10月31日包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烏雲 副主任:劉琨、趙峰雲、宿建勛、陳鐵英 秘書長:李新亮 辦公地址
第二條 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各級人大常委會)的信訪工作,是自治區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聯繫人民民眾、接受人民民眾監督的重要工作,應當堅持為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
受主任會議的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詢問和質詢的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的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一、立法的必要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根本途徑和有效形式,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各族...
包頭市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第一章 總則 2 第二章 地方性法規的提出和起草 3 第三章 地方性法規的審議和通過 4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的公布 5 第五章 附則 6 修改說明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
為保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密切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繫,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辦法...
第十八條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以及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四人以上,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地方性法規案和其它議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
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的決定》。辦法全文 2002年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
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2004年3月25日包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了《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2004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並於...
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 定》。議事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條重大事項議案或者報告的提出和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程式,按照《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5.11.11 實施時間 1955.11.11 ...
1995年4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4月5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4.05 實施時間 1995.0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為了充分發揮市人大代表的作用,改進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制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暫行辦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2010.12.20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
天津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04.09 實施時間 1981.04.09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為了加強與市人大代表的聯繫,充分發揮市人大代表的作用,及時了解人民民眾...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引言 編輯 (1984年9月7日唐山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0年8月22日唐山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次修正 1993年9月17日唐山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
根據2010年9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三)》第三次修正。 [1] 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修正)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
第四條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行使職權。第五條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通常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日期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布。遇有特殊情況,自治區...
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 頒布時間 1991年10月15日 實施時間 1991年10月15日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加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同市人民代表大會...
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及《仁懷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暫行辦法(1991年10月15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91年10月15日公布施行)第一條為加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同市人民...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4月29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