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法律解答

勞動糾紛法律解答

本套叢書由法學理論和實務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編寫,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解答常見法律問題為出發點,旨在幫助廣大讀者了解相關法律,解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糾紛。

基本介紹

  • 書名:糾紛解決與和諧社會叢書
  • 作者:姜小川
  • ISBN:9787509309766
  • 頁數:214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2-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簡介,目錄,勞動契約糾紛,其他,

內容簡介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應當加強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核心是培養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在法制軌道上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的目標。

目錄

勞動契約糾紛

1.勞動關係與僱傭關係如何區別?
2.用人單位能否以“B肝小三陽”為藉口不予錄取B肝患者?
3.《就業促進法》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就業平等權?
4.勞動契約應該具備哪些內容?
5.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6.公務員、在校生兼職是否適用《勞動法》?
7.家政服務人員受傷到底該向誰索賠醫療費?
8.簽約保險代理是否形成勞動關係?
9.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時如何確認雙方關係?
10.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應該承擔何種後果?
11.用人單位發生合併、分立是否影響勞動契約效力?
12.勞動契約的期限有哪些種類?
1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的情形有哪些?
14.企業是否可以“買斷”工齡?
15.《勞動契約法》對試用期約定有何特殊規定?
16.勞動契約約定違約金有什麼特殊規定?
17.用人單位如何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18.勞動者是否可以兼職?
19.如何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0.勞動契約在哪些情形下是無效的?
21.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立即單方解除勞動契約?
22.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預告解除勞動契約?
23.用人單位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
24.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需要遵循哪些規定?
25.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預告解約或者經濟性裁員?
26.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契約?
27.契約未到期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解約是否構成違約?
28.哪些情形下勞動契約終止?
29.勞動契約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該為勞動者辦理哪些手續?
30.勞動契約解除後用人單位應該如何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31.用人單位在何種情形下解除勞動契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32.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33.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是否需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34.勞動者提出辭職申請時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35.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被解除勞動契約時,企業可否不支付補償金?
36.什麼是集體契約?
37.勞動者如何與用人單位簽訂集體契約?
38.什麼是勞務派遣?勞動者與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之間的相互關係如何?
……

其他

二、勞動保護與福利待遇糾紛
三、勞動糾紛的解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