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的意見》是2000年發布的政府檔案,11月9日起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勞動部
- 發布文號:勞社部發[2000]23號
- 發布日期:2000-11-09
- 生效日期:2000-11-09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
勞動保障宣傳是勞動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任務越來越繁重,對勞動保障宣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勞動保障中心工作,大力開展宣傳活動,為勞動保障制度改革和事業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為切實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是“十五”時期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的主要任務。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有利於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對勞動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於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有利於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黨中央關於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把宣傳工作擺在勞動保障工作全局中統籌安排,正確處理好說與做、重點與一般、正面引導與輿論監督、對內宣傳與對外宣傳、靈活與規範的關係,做到大題大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宣傳工作領導責任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關心、重視和支持宣傳工作,並明確一位領導分工負責。要明確專門機構、指定專門人員承擔勞動保障宣傳工作,有條件的地方還可設立事業單位性質的宣傳工作機構。業務工作機構要有兼職宣傳人員,配合開展工作。宣傳經費要納入單位預算予以保障,並努力爭取財政部門等多方面的支持。
勞動保障宣傳工作肩負著宣傳黨的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團結和動員廣大人民民眾支持和參與勞動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職責,一定要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黨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最大限度地調動有利於推進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積極因素。要加強審核把關,統一宣傳口徑,把握宣傳分寸,對一些社會影響面比較大的報導,注意宣傳導向。要建立和完善宣傳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的職責、程式和紀律,切實加強管理,使宣傳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圍繞勞動保障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中心任務,搞好統籌策劃,制定宣傳工作的年度計畫,確定宣傳的重點內容、開展方式及時間安排,對重大宣傳活動的主題、方法和目標作出安排。在全面宣傳勞動保障領域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要突出宣傳重點,對中心工作和影響全局的問題,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經費進行重點宣傳。今後部里將於每年初制定下發當年勞動保障宣傳工作要點,確定宣傳內容和宣傳重點,提出落實年度工作任務的要求。各地要根據部宣傳工作要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全年宣傳工作進行認真部署。
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必須貼近實際,要通過深入基層、貼近民眾、貼近生活,切實掌握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群體職工的思想狀況,努力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定不同的宣傳內容和宣傳方式,做到有的放矢。對實際工作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要統一組織開展有聲勢、有影響、有深度的集中宣傳,使宣傳工作真正收到入腦入心的實際效果。今後每年部里將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組織開展一次勞動保障宣傳活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都要按照部里確定的主題,精心制定宣傳方案,紮實細緻地抓好落實。
堅持宣傳的多形式、多渠道,是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的採訪活動,努力爭取在新聞媒體開設宣傳勞動保障工作的專欄、專版,組織新聞媒體開展專題採訪、報導。要採取職工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利用現代通訊技術和信息網路技術,使宣傳活動豐富多彩。要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報刊專業性、權威性的特點,使其成為勞動保障宣傳的排頭兵。《中國勞動保障報》和《勞動保障通訊》是勞動保障部指導各地做好工作、廣泛開展勞動保障宣傳的重要思想輿論陣地,各地要積極組織提供稿件、做好發行工作,不斷提高報刊的質量和影響力。部里將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勞動保障部門也要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及時宣傳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
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需要自上而下形成合力、部門之間形成合力、部門內部各機構之間形成合力。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與黨委宣傳部門的聯繫,積極爭取他們的關心、指導和支持。要與經貿、財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單位密切協作,共同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要將宣傳工作與信息工作緊密結合,通過政務信息渠道發現宣傳線索、提供宣傳素材、開展內部宣傳,建立上下溝通、渠道順暢、反應靈敏的信息網路。上級對下級部門要定期下發宣傳線索和信息報送要點,通報採用情況並進行考核評比。今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保障部門每月要向部里提供一定數量的信息材料和宣傳線索,部里將按季度印發需求要點並通報採用情況。
各地要以積極負責的態度,認真組織落實本意見精神,切實做好勞動保障宣傳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保障廳局要於每年1月底前向部里報送上年度的宣傳工作總結及本年度宣傳工作計畫,部里將於每年初對各地上年度勞動保障宣傳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200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