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旨在規範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及保護擔保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於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 實施時間:2022年2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旨在規範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及保護擔保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於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同時廢止。
《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旨在規範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及保護擔保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2021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於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
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標誌著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正式建立。發展歷史 在2021年1月25日舉行的“金融支持保...
《國務院關於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動產和權利擔保融資效率,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作出的決定。由國務院於2020年12月22日發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決定...
,是指動產擔保登記機構根據動產擔保登記制度的要求和權利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將設定於動產之上的擔保利益(大多數為擔保物權)的設立、移轉、變更或消滅等事項,記載於特定的擔保利益登記簿上(例如以網際網路技術為基礎的電子登記系統)...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民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
2013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提出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改革任務。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落地實施。2016年1月21日, ...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第三條 本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方便民眾、連續穩定的原則。第四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第三條動產抵押登記的設立、變更和註銷,可以由抵押契約一方作為代表到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由抵押契約雙方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到登記機關辦理。當事人應當保證其提交的材料內容真實準確。第四條當事人設立抵押權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情形的...
第五節 海域使用權登記 第六節 地役權和抵押權登記 第四章 其他登記 第五章 不動產登記資料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不動產登記,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登記。農村宅基地及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的登記辦法另行規定。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房地產登記,是指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對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房地產抵押權、地...
房屋所有權未經初始登記的,與該房屋有關的其他房屋權利不予登記,但依據本辦法規定申請預告登記的情形除外。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除外)。第四條市、縣房產...
第五十三條 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市場主體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動產擔保登記,並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市場主體辦理動產擔保登記,可以對擔保物進行概括性描述。動產擔保雙方當...
第五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不再重複登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涉及調整或限制已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及時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並書面...
《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登記操作規範(試行)》是為貫徹落實《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登記頒證工作。2022年11月8日,...
從目前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並頒布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顯然,這個法規只適用“動產抵押登記”。按此推理,其它標的抵押登記辦法,也會由相應的登記部門制定,這樣有關抵押權的登記制度,就會出現6個不同的登記制度。...
當事人對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有異議的,登記機構應當查核原始憑證,並以原始憑證為準。第十一條 房地產登記實行統一表格制度。表格由登記機構依據本條例和工作需要統一製作。第十二條 房地產登記的權利人名稱為:(一)企業法人,為該...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五條 當事人以本辦法第四條規定之外的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第六條 當事人以下列權利質押的,...
本辦法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包括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第三條 本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
第八節地役權登記 第九節抵押權登記 第五章其他登記 第一節更正登記 第二節異議登記 第三節預告登記 第四節查封登記 第六章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保護和利用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具體內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