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研究》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紅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研究
- 作者:李紅潤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6月1日
- 頁數:233 頁
- 定價:24.00
- 開本:32 開
- ISBN:7562046972, 9787562046974
- 外文名:On Shares Agreement of the Guiding Fund for Venture Capital
- 語種:簡體中文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研究》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紅潤。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研究》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紅潤。內容簡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研究》主要藉助比較分析和規範分析等研究方法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協定的訂立和內容進行研究,著力完善...
引導基金所扶持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在其公司章程或有限合夥協定等法律檔案中,規定以一定比例資金投資於創業早期企業或需要政府重點扶持和鼓勵的高新技術等產業領域的創業企業。引導基金應當監督所扶持創業投資企業按照規定的投資方向進行投資...
廣州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實施方案是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檔案,為落實市主要領導關於改革科技投入方式,完善我市高新技術...
中經未來產業研究中心認為,引導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成立獨立的事業法人主體作為基金的管理機構 比如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專門成立了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創投辦),負責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南京...
參股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中央財政從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創業投資基金或通過增資方式參與的現有創業投資基金,簡稱參股基金。參股創業投資基金是國家新興產業創投計畫採用的一種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部,科技部印發的通知,內容是投資引導基金。通知內容 財企[2007]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
完善創業發展環境,依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並參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關於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的若干...
第十條引導基金主要採用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的引導方式。第十一條階段參股是指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在約定的期限內退出。主要支持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新的創業投資企業。(一) 引導基金參股的創業投資企業註冊資金一般不...
本辦法所稱參股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中央財政從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創業投資基金或通過增資方式參與的現有創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參股基金)。第三條 參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導、...
鼓勵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第七條引導基金投資運作可採用參股創業投資企業和跟進投資等方式。根據實際需要,還可採用融資擔保等其他方式。具體要求如下:(一)引導基金可參股投資創業投資企業,但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
(三)閒置資金的保值性投資(僅限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金融產品);(四)經投委會批准的其他業務。第七條引導基金參股創業投資企業,操作程式如下:(一)初步篩選:按照引導基金投委會批准的引導基金年度資金安排...
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6號)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實施新興產業創投計畫,擴大產業技術研發資金創業投資試點,推動利用國家產業技術研發資金,聯合地方政府資金,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即...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加快發展我省創業投資事業,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年第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的管理評價方法》是2016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建良。內容簡介 本書從我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政策目標出發,在借鑑吸收國內外商業性創業投資基金和政策性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評價經驗的基礎上...
(五)有作為出資人參與設立並管理投資基金、且有管理政府引導基金的成功經驗;(六)最近3年以上保持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重大處罰的不良記錄,嚴格按照委託管理協定管理政府出資資金;(七)國家、省和市法律...
參股同一個創業投資企業的最高出資額為2500萬元,參股比例不得高於被投資企業總股本的35%。引導基金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並獲得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備案;在引導基金投資協定中應約定,參股...
引導基金的使用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第八條 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嚴格管理”的原則,參照省級基金的規定採用階段參股、跟進投資、投資保障等引導方式。(一)階段參股是指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本書以創業投資母基金(FOFs)的組合構造與管理理論為依據,借鑑吸收國內外商業性FOFs和政策性FOFs的運作經驗,對我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的盡職調查規程和風險防控體系設計進行了系統研究。在盡職調查規程方面,設計了完整的、...
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6號)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實施新興產業創投計畫,擴大產業技術研發資金創業投資試點,推動利用國家產業技術研發資金,聯合地方政府資金,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按照國務院批覆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有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加快推進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工作,目前引導基金實體即將組建完成。為加快引導基金投資運行,現請你們推薦一批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助力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部署加快發展服務貿易,以結構最佳化拓展發展空間;設立意義 作為創業投資領域的重要主體之一,政府對於一國的經濟發展和...
引導基金參股的創業投資企業註冊資本不少於3000萬元人民幣。引導基金的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的20%,且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引導基金投資形成的股權,按照事前協定約定的條件依法、公開轉讓。第十三條 引導基金參股的創業...
引導基金所扶持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在其公司章程或有限合夥協定等法律檔案中,規定以一定比例資金投資於創業早期企業或需要政府重點扶持和鼓勵的高新技術等產業領域的創業企業。引導基金應當監督所扶持創業投資企業按照規定的投資方向進行投資...
(一)參股投資。引導基金可參股或發起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市場化母基金、重點產業領域併購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但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引導基金參股投資的市場化母基金必須主要投向天使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二)跟進投資。引導...
第十一條 經與創業投資企業簽訂投資協定,引導基金可以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等方式對其進行投資。第十二條 以優先股方式參股投資的收益可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協商確定。跟進投資的投資收益按照創業投資運作分配慣例向共同投資的創業投資...
附錄1 關於實施新興產業創投計畫、開展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的通知/096 附錄2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101 附錄3 蘇州工業園區創業風險跟進投資管理辦法/110 附錄4 中關村創業投資發展...
本辦法所稱參股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中央財政從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與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創業投資基金或通過增資方式參與的現有創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參股基金)。第三條 參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導、...
(八)代表理事會對外談判、協商和簽訂相關協定;(九)負責向被投企業派駐董事、監事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十)承擔理事會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十條 引導基金採取委託管理模式,由管理中心委託專業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具體運作。受託管理...
負責擬定引導基金的具體管理制度;發布年度引導基金申報指南;提出需理事會研究協調的重大事項;檢查投資方案的實施情況;參與對所投資方的重大決策,監督投資資金使用;推動及參股我省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設立;指導和考核引導基金管理公司對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