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分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分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分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發展規劃,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發展規劃,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政策,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落實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監督實施。
(四)統籌建立完善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基本標準以及基金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離退休政策,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工作人員離、退休工作,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重大案件。
(十)承擔全縣表彰獎勵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參與縣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1.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2.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資雙方簽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負責勞動契約實施情況監管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3.負責工傷認定,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 
4.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5.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信訪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助局領導對黨務、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察督辦;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發文審核、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審核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印章、公務租車及對外接待、政府採購、文印等工作。承擔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報批、辦復並負責所涉相關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民眾提出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二)專業技術管理股。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全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培養工作;承辦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百千萬人才工程等人才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考核等相關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股。落實鼓勵創業政策,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等創業載體認定工作,依法管理全縣人力資源市場。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三支一扶”招募、隨軍家屬安置、退役運動員安置、援疆專業技術人員選派等政策性調配工作。參與擬訂全縣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有關人才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人才引進的優惠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考核、獎懲、申訴、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表彰獎勵(不含黨內和軍隊表彰)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等工作。 
(四)工資福利股。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及日常業務的審批;承擔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的具體工作。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及有關政策;督促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五)社會保障股(基金監督股)。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的落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養老保險規劃、標準,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執行病殘津貼、企業非因工及因病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和監督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落實並組織實施,監督就業補助資金、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協助查處重大案件。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胡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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