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綱要》和《意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總結了近年來全國、全省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經驗,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目標,明確了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基本原則和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是新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綱領性檔案,也是今後一個時期政府法制建設的行動指南。認真貫徹實施《綱要》和《意見》,對於把我市建設成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城市,構建和諧六盤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年來,我市在推進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各級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進一步增強;依法管理經濟、文化、社會事務和依法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深化,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明顯加快;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政府管理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依法辦事的氛圍逐步形成。同時也必須認識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還不能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還不夠強;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有待進一步合理劃分和依法規範,行政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行政決策機制和程式不夠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論證制度有待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中還存在著部門利益傾向;行政執法制度不夠健全,執法主體、執法程式還需進一步規範;行政監督制度不夠完善,行政監督機制還未充分發揮作用;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法制機構的機構設定、人員配置、經費保障與其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等。這些問題,將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人民民眾利益和政府形象,影響和諧社會建設,妨礙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
貫徹落實《綱要》和《意見》,大力推進依法行政,是本屆政府的一項艱巨任務。全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綱要》和《意見》的精神上來,把貫徹落實《綱要》和《意見》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認真履行職責,從根本上轉變不適應依法行政要求的思想觀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認真貫徹落實《綱要》和《意見》提出的要求和具體任務,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二、本屆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我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堅持忠於法律,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要求,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建設現代化城市、構建和諧六盤水的戰略目標,創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增強管理透明度,推進我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本屆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標是:
(一)建立科學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形成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暢通政府信息公開、人民民眾參政議政的渠道。
(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明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增強,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
(三)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進一步理順,市縣(區、特區)政府之間、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能和許可權明確。
(四)完善對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審查制度,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有效運轉,行政複議案件辦理程式進一步規範。
(五)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程式進一步完善並得到有效落實。
(六)行政監督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層級監督、專門監督和社會監督得到進一步發揮。
三、本屆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任職。要切實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監督,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探索依法行政綜合評議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標準和措施,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機關作風考核測評的依據之一。
(二)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一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牢固樹立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意識,不斷增強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領導能力和執政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重大決策前的聽證制度,明確聽證範圍、程式和效力。三是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反饋,並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政策,加強對決策活動的監督。四是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權利與責任相統一。
(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一是推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實行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能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行政機關不要通過行政手段去解決。二是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主要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經濟,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保證市場監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建設統一、開放、透明、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三是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抵禦風險的能力,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四是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和公共服務意識,簡化公共服務程式,降低公共服務成本,逐步建立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公共服務體系。
(四)加強行政執法程式制度建設,確保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一是健全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依法確認並向社會公告行政執法主體,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建設。二是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式,明確行使行政職權的步驟、方式、時間和順序。完善行政執法公開、聽證、迴避等制度。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程式性權利,進一步暢通民意上達渠道。行政機關作出不利於行政相對人的決定,要告知相對人有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等尋求法律救助的權利。三是改進行政執法模式,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要結合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整合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實現執法綜合化,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交叉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
(五)進一步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一是政府行政行為要自覺接受監督。各級政府必須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定期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依法行政的情況。同時,還要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並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二是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制度,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要結合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重點加強對規範性檔案是否存在違法設定行政許可、擅自增設行政許可條件以及對實施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等情況的前置性審查,及時發現、撤銷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和違法對實施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範性檔案。同時,要認真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把備案工作的重心真正轉移到審查上來。三是認真實施行政複議制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行政複議工作機構應當全面、正確地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受理、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加強行政複議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政府層級監督,完善有關工作程式和工作制度,切實做好行政複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政府履行監督職責和自我糾錯方面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有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明確評查案卷的範圍、評查的主體以及相應的責任制度,進一步整頓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五是健全行政賠償程式和制度,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得行政賠償的合法權利。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責任後,應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依法追償,從而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實現權力與責任的統一。
四、強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
(一)各級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綱要》和《意見》,深刻領會《綱要》和《意見》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綱要》的具體規定,提高依法行政意識。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政府公眾網站,廣泛、深入地開展對《綱要》和《意見》的宣傳工作,為貫徹落實《綱要》和《意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根據不同階段的目標要求,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具體工作意見和計畫,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體推進。行政機關的行政首長是推進本地方、本部門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綱要》和《意見》正確實施。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把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監督機制等作為檢查重點,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對貫徹落實《綱要》和《意見》不力的,要嚴肅紀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加強政府層級監督、內部監督制度建設,建立政府監察部門與法制機構的聯合監督檢查工作機制。
(四)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法制機構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政府工作部門必須明確負責法制工作的主管領導,指定專門的辦事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本部門的法制工作,配備與其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政府工作部門法制機構接受同級政府法制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各級法制機構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學習法制工作所需的各種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發揮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