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7〕4號印發《關於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目標任務,培訓方向和重點,積極探索多元化培訓方式,創新轉移培訓工作機制,用足用好國家、省轉移培訓補助資金,千方百計籌措配套資金,規範資金使用管理,切實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領導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7〕4號
- 印發時間:2007年1月12日
基本信息
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意見》(皖政〔2006〕52號)檔案精神,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和就業率,調整農村就業結構,促進我市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加快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目標任務。年齡在16周歲以上,有轉移意願、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培訓潛力的農民,均可參加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十一五”期間,全市力爭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7萬人左右。其中:農業部門實施“陽光工程”培訓13萬人左右;扶貧部門實施“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培訓10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培訓27萬人左右。庫區移民後期扶持培訓按有關規定辦理,培訓人數7萬人左右。通過培訓,農民轉移就業率力爭達到85%以上。
二、培訓方向和重點。一是職業技能培訓。以電焊工、車工、鉗工、擋車工、縫紉工等為主的製造業技能;以砌築工、抹灰工、鋼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建築油漆工等為主的建築業技能;以保全、家政服務、旅遊、信息等為主的現代服務業技能;以餐飲、汽車(農機)修理、汽車駕駛等為主的傳統服務業技能;以計算機、電工電子等為主的新技術產業技能和農業產業化為主的實用技術。按照高起點、差別化、規模化的要求,市級培訓方向是紡織服裝、機械加工、汽車(農機)修理、計算機、電工電子等。二是引導性培訓。主要是維權、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和安全防護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三是用人單位培訓。對已進入非農產業就業的農民,由用工單位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崗位技能和職業技能再提高等方面的培訓。
三、積極探索多元化培訓方式。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由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和用人單位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同時鼓勵和支持民辦培訓機構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市級和縣區級培訓相結合、集中與分散培訓相結合、自辦與委託培訓相結合、培訓與技能鑑定相結合、政府統籌與社會力量培訓相結合等靈活有效的培訓方式,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培訓。
四、創新轉移培訓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完善“統一規劃、分工協作、分段作業、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一是統一規劃。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市級指導、縣區為主、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市勞動力轉移培訓實施意見,分解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培訓任務,加強政策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二是分工協作。在培訓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自主招生、轉移輸出的基礎上,生源的組織由縣區政府和農業、教育、扶貧、婦聯、統計部門負責;學員的培訓由學校和實訓基地負責;技能鑑定、頒發職業資格證書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培訓學校、實訓基地認證,經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農業、扶貧等部門共同審核後,由政府掛牌、公布;培訓資金的預算、撥付、監管由財政部門負責;培訓學校、實訓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爭取由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積極探索組建六安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協會,承辦具體事務。三是分段作業。培訓理論課在學校,實踐課在工廠。符合條件的各類職業技術學院、技工學校、民辦培訓學校等培訓機構均可參與培訓。市政府將商定一批省屬、市、縣區重點骨幹企業和有關駐軍單位作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義務實訓基地。四是各負其責。按照“項目名稱不變、實施單位不變、經費渠道不變、工作責任不變”的原則,經費爭取、任務落實、工作總結仍由各部門歸口負責。
五、用足用好國家、省轉移培訓補助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農業部門陽光工程培訓補助標準為人均250元;扶貧部門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培訓補助標準為人均500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一次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初次技能鑑定補貼和庫區移民後期扶持培訓補貼標準按有關規定辦理。同時,要探索用活各類涉農培訓資金使用的方法,在上級培訓資金總數和培訓學員總數要求不變的情況下,可按培訓工種不同,補助資金不同,適當向高技能工種傾斜,延長學習時間,提升學習質量,切實提高農民轉移就業率,努力使資金髮揮最大效益。“低技能工種低補助,高技能工種高補助”的工種補助標準,由各縣區物價部門會同農委、扶貧、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核定,並在媒體上公布後執行。
六、千方百計籌措配套資金。為了用好國家、省專項培訓資金,市、縣區政府可從農業發展資金、扶貧培訓經費、勞動力培訓經費、庫區後期扶持培訓費用等經費中切塊安排,專項用於培訓項目配套。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要積極爭取國家用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各類扶持項目資金。用人單位開展農民工培訓所需經費從職工培訓經費中列支,職工培訓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1.5%比例提取,計入成本在稅前列支。
七、規範資金使用管理。各類培訓資金的申報、撥付和使用,要嚴格執行《安徽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安徽省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扶貧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培訓補助資金用於對受培訓農民的學費補助或對培訓機構因降低收費標準而給予的補助,不得用於培訓機構的基本建設、培訓條件改善和技能資格鑑定開支等。培訓項目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市、縣區財政、農委、扶貧、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培訓補助資金的監督檢查,配合審計等有關部門做好審計、檢查、稽查工作。對騙取、套取、挪用、貪污培訓補助資金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切實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領導。一是成立“六安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具體由市農科教辦公室承辦。從市直有關部門抽調或聘請精幹人員從事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具體工作。各縣區政府要相應成立機構開展工作。二是實行目標管理。各級政府要將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列入新農村建設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實行目標管理,分解指標任務,落實責任到人。市政府將與各縣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簽訂責任狀,每年組織一次考核評比活動,兌現獎懲。三是做好跟蹤服務。各級農委、扶貧辦、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要加大對培訓後農民的輸出力度,保證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