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國發〔2008〕17 號)和《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六法組〔2014〕1號)的要求,為切實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進行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9日
  • 發布機構:六安開發區管委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國發〔2008〕17 號)和《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六法組〔2014〕1號)的要求,為切實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圍
1.1986年1月1日至2000年3月21日之間,原地委、行署(專署、革委會)聯合發布;原行署(專署、革委會)發布;原地委辦公室、行署(專署、革委會)辦公室聯合發布;原行署(專署、革委會)辦公室發布的、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
2.2000年3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聯合發布;市政府發布;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發布;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
3.事務性通知以及請示、報告、通報、內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決定等內部檔案以及項目批覆、行政審批(許可)、行政處罰等對外部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屬於清理範圍。
二、清理標準
(一)應當廢止的標準
1.設定內容超越法定許可權的規範性檔案。具體包括:
(1)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政策規定相牴觸,或者超越法定職權的;
(2)違法設立收費、基金、集資、攤派,違法規定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改變執法主體和法定執法程式的。
2.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規範性檔案。具體包括:
(1)違法規定市場準入條件的;
(2)違法設定地區封鎖、行業壟斷等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
(3)違反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關係原則的。
3.規範性檔案施行已滿5年的,原則上予以廢止。
(二)宣布失效的標準
1.工作任務完成的;
2.調整對象消失的;
3.管理方式改變的;
4.有效期已滿的;
5.檔案內容實際上已經失效的。
(三)繼續有效的標準
1.規範性檔案施行期限未滿五年,且沒有前(一)、(二)項所列情形的;
2.規範性檔案施行滿五年,因工作需要,確需繼續執行(應詳細說明理由),且沒有前(一)、(二)項所列情形的。
(四)重新修訂的標準
1.規範性檔案個別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檔案不一致的;
2.規範性檔案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
3.適應現實行政管理需要應作局部修改的。
三、清理步驟
此次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時間從2014年8月8日開始至2014年12月15日基本結束。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一)清理準備階段(8月8日—8月15日)
1.確定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分管負責人和聯絡員。市政府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填寫《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聯繫人員名單》(見附屬檔案1),確定分管負責人和聯絡員名單,於8月15日前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2.核對規範性檔案清理目錄。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按照“誰起草,誰清理”的原則,分部門和單位列出規範性檔案清理目錄,明確清理主體。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對規範性檔案目錄進行核對,重點核對有無遺漏的規範性檔案,是否屬於本部門和單位起草或實施的規範性檔案,填寫《規範性檔案目錄核對意見表》(見附屬檔案2),與附屬檔案1一併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清理實施階段(8月16日—9月15日)
部門和單位提出清理初步意見。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依據本通知確定的清理標準,逐件提出廢止、失效、繼續有效和重新修訂的初步意見(多部門共同起草的,由主起草部門徵求其他部門意見後,共同提出清理意見),並提交相應的依據和理由,提出繼續有效或重新修訂意見的,需同時附檔案文本(文字版或電子版);重新修訂的,應提出重新修訂的具體內容。按件填寫《規範性檔案清理意見表(分表)》(見附屬檔案3)後,匯總填寫《規範性檔案清理意見表(總表)》(見附屬檔案4),於9月15日前報市政府,同時抄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三)法制辦審核階段(9月16日—11月15日)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對部門和單位報送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徵求相關部門、政府法律顧問意見後,提出審核意見,於11月15日前形成《規範性檔案清理情況匯總表》,向市政府報告。
(四)市政府審議階段(11月16日—12月15日)
清理結果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確定,其中市委、市政府及其辦公室聯合發布的,按程式提請市委審定。
(五)清理結果公布階段(12月16號—12月31日)
按照發文許可權,分別將清理結果予以印發。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規範性檔案清理是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的重要內容,也是最佳化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具體的分管領導,落實具體的承辦機構和人員。清理意見須經局長(主任)辦公會議集體討論。
(二)認真細緻,保證質量。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要認真細緻,清理時認真審查每一份規範性檔案,對照上位法和相關政策規定提出明確的清理意見,確保清理質量。對建議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要認真審查,切實防止清理後的規範性檔案存在違法問題。
(三)加快進度,按期完成。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安排專人從事清理工作,確保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按時保質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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