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編》是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叢斌。
基本介紹
- 作者:叢斌
- 出版社: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4月1日
- 頁數:62 頁
- 定價:15 元
- 裝幀:平裝(無盤)
- ISBN:9787538139341
- 副標題:13公益編
《公益編》是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叢斌。
《公益編》是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叢斌。內容介紹本書是《吉郎POP美工族手冊》中的一部。繼上次《吉郎手繪POP設計師》系列圖書引起的廣泛關注。本書採納了一部分意見,針對非美術專業的人員,本書收錄了...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指承擔義務教育、公共文化、基礎性科研、公共衛生及基層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 業單位。單位介紹 這類單位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宗旨、業務範圍和服務規範由國家確定。這類單位根據...
非全日制工作崗位是指平均每天不超過四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天的公益性崗位;開發程式 不同地區的公益性崗位開發程度略有不同,以淮南市人民政府為例:開發原則 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統籌開發、屬地...
所謂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單位或機構。公益一類相關 屬於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宗旨目標和內容、分配的方式和標準等由國家確定...
公益二類定義 指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民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主要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公益二類的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準開展...
公益事業單位即政府或社會力量為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而設立的專門從事公益事業工作的單位。 直接或間接地為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主要包括自來水生產供應系統、公共運輸系統、電氣熱供應系統、衛生保健系統、文化教育系統...
第三條西鹹新區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及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等工作。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公益性崗位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崗位開發與申報 第...
第四條 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置下列人員:(一)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二)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四)家庭經濟困難且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五)...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是對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措施。主要包括:(一)政府為投資主體開發的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包括勞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安置城鎮就業困難群體的主渠道作用,切實推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國家、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公益事業即直接或間接地為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主要包括自來水生產供應系統、公共運輸系統、電氣熱供應系統、衛生保健系統、文化教育系統、體育娛樂系統、郵電通訊系統、園林綠化系統等。公益事業簡介 《中華...
概述 所謂公益三類,是指應具備以下條件的一類事業單位:業務活動具有公益屬性,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過市場實現資源配置。如廣播電視、黨報、黨刊等機構。基本介紹 屬於公益三類的事業單位實行經費自理,其開展公益服務和相關經營活動取得的...
為進一步規範全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加強公益性崗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公益性崗位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安置本區就業困難人員、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青海省公益事業捐贈辦法》,已經2003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內容 第27號 《青海省公益事業捐贈辦法》,已經2003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
為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推動安置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制定的吉林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吉政辦發〔2008〕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
《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共三十三條,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切實發揮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積極作用,根據《就業促進法》、《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是為了鼓勵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制定的法規。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9年6月28日通過,自1999...
為貫徹落實2018年省政府第九次專題會議、第二次常務會議和全省就業創業工作會議精神,調整就業資金由保障型向促進型轉變,嚴控公益性崗位增量、消化存量,解決協定期滿公益性崗位人員就業問題,推進我市就業創業工作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結合...
公益是公共利益事業的簡稱。這是為人民服務不求回報的一種通俗講法。指有關社會公眾的福祉和利益。“公益”一詞至遲在1887年已經在中國出現並被使用,且被寫入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12月27日頒布的《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中。早先的...
殘疾人公益崗位是為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的公益性崗位。殘疾人公益崗位是政府和殘疾人組織為了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而向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提供的公益性質的崗位,一般的殘疾人公益崗位...
《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總目標,聚焦“六個一”發展思路、“六個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個...
為鼓勵華僑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2016年7月29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2015年8月2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以國衛財務發〔2015〕77號印發《衛生計生單位接受公益事業捐贈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捐贈預評估、捐贈協定、捐贈接受、財務管理、捐贈財產使用管理、信息公開、監督管理...
山村教師公益計畫,由中國西部人才開發基金會聯合國信招標集團在西部地區實施,以三年為一個周期,資助優秀貧困教師每人每年1000元,三年累計3000元。項目第一期於2011年順利完成,資助雲南、廣西、甘肅9個縣347所學校500名教師。2012年至2014...
社會公益組織是致力於社會公益事業和解決各種社會性問題的民間志願性的社會中介組織。基本信息 社會公益組織,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潤最大化當作首要目標,且以社會公益事業為主要追求目標的社會組織。早先的公益組織主要從事人道主義...
在法律允許的領域內,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無償或者以較優惠條件提供服務,從而使服務對象受益的社會組織。組織的形態 從形態上看,公益性社會組織主要包括如下幾種形式:法人型公益性社會組織和非法人型公益性社會組織,社團式公益性社會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1.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定管理。2.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
在我國,社會工作者通常從事公益性質的工作,他們並沒有被納入國家正式的工作體系中,因此不屬於事業編制或公務員編制。然而,為了更好地管理這一群體並保障他們的權益,國家推出了社工編這一特殊的編制形式。這種形式類似於契約制,為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