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共三十三條,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5年9月1日
《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共三十三條,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共三十三條,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本溪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1第一條 為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切實發揮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積極作用,根據《就業促進法》、《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
第三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稅費優惠和減免、免費技能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定向培訓和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多種途徑,對有就業願望和就業能力的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第三十九條市、自治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零...
2013年10月9日本溪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發展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遼寧省實施辦法》等...
辦法內容 一、公益性崗位的界定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是對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措施。主要包括:(一)政府為投資主體開發的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包括勞動保障協管員、公共運輸協管員、社會保險協管員...
第二條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的具體政策,縣就業服務局負責全縣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第二章 公益性崗位的範圍和條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性崗位是指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或社會籌資開發以幫扶形式安置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便民利民就業崗位。第三條 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則:(一)以就業困難群體為安置重點的原則;(二)以開發便民、利民服務操作崗位為主的原則;(三)符合條件,自願申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四)...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益性崗位是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由政府設定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第三條西鹹新區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及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等工作。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負責...
《鄭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在2012.07.18由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和管理,促進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第...
一是由市房產局負責起草《本溪市物業管理條例》,經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列入2009年地方性法規立法計畫,按照立法程式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全市物業工作。二是市房產局與市物價局共同修訂《本溪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本溪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及收費指導價格...
2021年,貴州九部門印發《貴州省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接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鄉村公益性崗位是指在鄉村範圍內(含易地搬遷安置區),由各類單位開發使用,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
第五章 公益性崗位的管理 第十八條 公益性崗位按屬地管理原則歸由所在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由社區或用人單位開發使用。第十九條 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並認真實施下列配套管理辦法:公益性崗位開發的認定辦法;空崗遞補和統一調配辦法;檔案保存、台賬管理及目標考核辦法;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申領核發管理...
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出台了《行政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辦法》、《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強化制度約束,提高行政效能。開展政府部門專項審計33項,查處違規金額1000多萬元。發揮行政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職能,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2萬件,民眾滿意率達95%以上。各位代表,2009年是近年來全縣發展面臨困難最多、承受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