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國務院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檔案明確提出“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可通過實施公益創投等多種方式,為初創期慈善組織提供資金支持和能力建設服務。”《關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財綜[2016]54號)等檔案,為公益創投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支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在系列檔案及會議精神指導下,深圳市各級政府、社會組織等陸續推出了社會組織培育扶持資金或公益創投專項資金,公益創投已成為推動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支持手段。
為有效運用公益創投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發展,規範公開遴選制公益創投運作方式,解決“公益創投運行關鍵要素不全、議題偏離或效能不足”的現實問題,結合深圳公益創投多年運作的實務經驗,特制定地方標準《公益創投運行指南》(DB4403/T 299-2022)。
制定依據
本檔案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會公益基金會、深圳市寶安區慈善會、深圳市中國慈展會發展中心、深圳市慈善事業聯合會、深圳社會組織研究院、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招商局慈善基金會、萬科公益基金會、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工作學院、深圳市基金會發展促進會、深圳市恩派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深圳市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
主要起草人:鐘禮銀、楊欽煥、李健、項先冬、張瑞蓮、陳芳、張寶輝、張芳、饒錦興、李志南、郭雲霞、劉源、聶祝兵、余令、劉曦光、吳丹、王鑫、許寧、黃晨樂、朱文琪、羅雅婷、張婧、徐曉荷、金慧珍、肖焰文。
標準目次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益創投運行指南》(DB4403/T 299-2022)規定了以公開遴選形式開展的公益創投的程式,確立了公益創投運行的基本原則和目標、公益創投相關方、公益創投籌備、項目徵集與申報、項目評審、創投立項、投後管理和服務、成效評估及創投退出、評價與改進。
地方標準《公益創投運行指南》(DB4403/T 299-2022)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區及社會組織開展的公開遴選制公益創投的運行。
三大內容板塊
地方標準《公益創投運行指南》(DB4403/T 299-2022)從三個方面對公益創投的定義、運作流程、機制等進行了規範:
相關術語
規定了公益創投發起方、公益創投運作方和公益創投項目方等公益創投相關的專業術語與定義。
標準化流程
規定了創投籌備,項目申報,項目評審以及投後管理和服務等關鍵環節,全面規範了公益創投項目運作的要素和標準流程。
實用資料
包括評審機制、評審維度、盡職調查內容等,為各機構公益創投項目的舉辦及執行相關環節提供了十分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益創投運行指南》(DB4403/T 299-2022)的制定將有助於公益創投的進一步普及,使其成為現代慈善事業的重要基礎設施。公益創投是一種新型的公益夥伴關係和慈善發展模式,政府或社會力量通過長期性和參與性的支持方式推動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組織、項目和人才的發展,是保障每一個社會創新力量得到低門檻、平等發展機會的必要機制,其普及將有效提升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水平並發揮以下實際作用:
一是將為地方政府、基金會和企業等公益創投主體提供科學化、本土化的運行指引。避免“創投對象成熟化、創投資金購買化、扶持措施碎片化、創投時間短期化、創投層次低水平循環”等情況發生,有效推動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解決公共服務方面存在資金和人才短缺、發展能力薄弱、管理運營混亂、自身成長緩慢等現實問題。
二是有利於填補公益創投領域地方標準的缺失,並發揮在現代慈善事業方面的經驗提煉和輸出。編制組過往10年的公開遴選制公益創投運行經驗沉澱,形成了“公益創投要為支持創新承擔資助失敗風險、項目遴選標的要精準識別生命周期、賽事重心後移提供更好的陪伴成長式系統支持,設定項目成長值和成功退出的檢驗標準”等成果,被輸出形成標準化檔案,將供同類型活動學習借鑑,促進公益創投領域整體專業化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