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

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目的是規範面試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
  • 頒布部門: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 目的:規範面試過程
簡介,內容,

簡介

據國家公務員局網站訊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日前印發《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面試室應當配備錄像或錄音設備,對面試過程全程記錄。

內容

《辦法》規定,在面試題本傳遞、交接、保管、分發、使用過程中,發生失密、泄密以及其他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查清失泄密範圍和原因,並向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
《辦法》明確,面試考官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有比較豐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測評等方面的經驗或具有一定年限的機關工作經歷,品行優良,公道正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守工作紀律,恪守行為規範。
擔任面試主考官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能夠講國語,口齒清晰,表達流暢。
《辦法》規定,面試前,應當對考生提交的有關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覆核。凡有關材料和主要信息不實,影響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面試資格。
《辦法》明確,面試方法以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為主,也可以採取其他測評方法。
面試時,應當成立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一般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設主考官1名。
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一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進行面試。
面試前,應採取考官和考生抽籤的辦法確定面試室和面試次序。只有1個面試考官小組的,考官實行差額抽籤確定。
《辦法》強調,考生個人信息應當受到保護。凡涉及考生個人隱私的信息,應當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知曉範圍,不得面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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