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十一五”以來,公共機構節能目標管理採用“主要能耗指標同比下降”方式,對於促進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由粗放式到精細化轉變,提高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起到積極作用。為最佳化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方式,建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公共機構用能實行定額管理,對建立公共機構節能長效機制,完善節能管理制度,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具有重大意義。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DB51/T 2762-2021)。
編制進程
2019年2-7月開展了前期調研,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以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標準化工作建設領導小組為指導,主要通過行業主管部門調研了解、現場調研、召開調研會、信息查詢等形式,詳細了解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現狀,蒐集和分析國內類似標準的制定情況和相關要求,收集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組織省節能協會、高校動力專委會、節能企業、標準化服務企業的專家前往綿陽市、廣元市、資陽市、眉山市、阿壩州、涼山州等地開展調研,深入了解各地區不同類型公共機構能源使用結構和效率,認真分析歷年能耗統計數據。經過資料分析、編制小組內部討論、徵求意見,為標準起草奠定了基礎。
標準起草工作組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製《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總體框架及文本內容。2019年11月14-15日,組織召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工作會議,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成都、瀘州、綿陽市、樂山、宜賓、廣安、達州、資陽市等8個市(州)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負責人和能耗統計員參加。會上,邀請四川大學社會管理公共學院李曉梅教授就統計學知識和統計分析軟體培訓,研究討論了能耗數據篩選方法和策略,組織參會人員分組對各地區、各類別、各層級公共機構能耗數據進行了篩選和指標測算。於2019年12月形成了《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草案。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分為九章,分別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能耗定額、統計範圍、計算方法、管理措施和標準套用。
通過討論,標準起草工作組對《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草案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反覆的修改,同時前期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對2019年全年能耗定額數據進行了分析計算,於2020年7月形成了標準第二稿。
2020年8月,向四川省直機關、市(州)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節能公司等徵求對標準的修改意見,進一步完善《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標準文本,形成了標準第三稿。
2020年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組織標準內部評審會,邀請機關事務領域、科研機構、高校、標準化專業機構的專家對標準進行內部評審,根據評審會意見修改後,於2020年11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標準徵求意見稿發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公示,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DB51/T 276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四川萬豪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丁培傑、陳國忠、樊曉艷、彭葛飛、羅偉、李謹、楊興波、周艷平、陳科豐、李薇、黃鋼。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基本要求 | |
---|
5能耗定額 | |
---|
6統計範圍 | |
---|
7計算方法 | |
---|
8管理措施 | |
---|
9標準套用 | |
---|
附錄A(資料性)四川省地形地貌區域分布簡況 | |
---|
附錄B(資料性)各種能源折標煤參考係數表 | |
---|
附錄C(資料性)公共機構用能人數計算方式 | |
---|
參考文獻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DB51/T 2762-2021)規定了四川省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能耗定額、統計範圍、計算方法管理措施和標準套用。該標準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黨政機關、教育類機構、醫療機構、場館類機構等所有公共機構運行階段的能耗定額及用能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13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 384 石油產品熱值測定法 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29149-2012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 GB/T 50353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標準一經發布,歸口單位應進行貫標指導,同時藉助新聞媒體、宣傳欄、簡訊等進行宣傳,深入推廣《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標準。
在標準制定完成及實施前,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以及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領標準化建設工作,為後續的標準制定、標準實施以及相關組織、人員的協調奠定組織基礎。
在標準化的過程中,無論是人員、資金還是技術等都是影響標準貫徹落實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為了確保影響因素對標準具有正向積極的影響,應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保障人員、資金以及技術等方面在標準化過程中得到落實。
在標準化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同時在標準化的工作中,應嚴格按照標準的要求來推動自身工作。
意義價值
《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DB51/T 2762-2021)有利於保障和促進公共機構能耗管理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推動四川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高質量發展。該標準有利於不斷提高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和套用水平,對促進公共機構節能精細化管理具有突出作用。通過合理設定能耗定額指標,套用能耗定額標準規範公共機構用能行為,引導公共機構持續提高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