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
- 檔案號:渝辦發〔2011〕328號
- 發布部門: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編制依據,重慶市公共機構概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成效及存在的問題,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節能重點領域,節能重點項目,保障措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渝辦發〔2011〕32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
公共機構節能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全社會節約能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全社會節能具有重要影響和導向示範作用。多年來,我市公共機構在節能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做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著管理體系不完善、節能獎勵和約束機制未建立、節能技術推廣力度不夠、節能監管體系薄弱、節能資金投入不足等問題。為推動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深入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公共機構實際,制定《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
本規劃以2010年為基準年,規劃期為2011―2015年,適用於全市公共機構,即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是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指導性檔案和公共機構節能項目建設的重要依據。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
(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1號)。
(三)《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
(四)《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公告〔2007〕第24號)。
(五)《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43號)。
(六)《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節約型機關建設的意見》(渝委發〔2007〕52號)。
(七)《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公共機構節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09〕69號)。
重慶市公共機構概況
(一)公共機構基本情況。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總計15455個,其中國家機關8455個、事業單位6832個、團體組織168個。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建築總面積9208.51萬平方米,其中國家機關4505.66萬平方米、事業單位4649.75萬平方米、團體組織53.10萬平方米。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用能人數380.52萬人,其中國家機關98.16萬人、事業單位280.86萬人、團體組織1.50萬人。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公務車總計37202輛,其中國家機關24019輛、事業單位12965輛、團體組織218輛。
(二)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概況。
1.能源資源消耗總量。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總量102.84萬噸標煤,較2005年增長27.56%,其中:電力消耗62.12億千瓦時,煤炭消耗6.44萬噸,天然氣消耗7633.75萬立方米,液化石油氣消耗54.54噸,汽油消耗8579.34萬升,柴油消耗412.74萬升;總用水量1.26億噸。詳見圖2―1(略)。2.能源消耗結構。
重慶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結構以電力為主。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電力、煤炭、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汽油、柴油、其他能源消費量分別為76.35萬噸標煤、4.60萬噸標煤、9.27萬噸標煤、0.01萬噸標煤、9.15萬噸標煤、0.49萬噸標煤、2.97萬噸標煤;分別占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的74.24%、4.47%、9.01%、0.01%、8.90%、0.48%、2.89%。詳見圖2―2(略)。
3.能耗分布。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總量為102.84萬噸標煤,其中:國家機關53.25萬噸標煤,占比51.78%;事業單位48.80萬噸標煤,占比47.45%(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占比18.24%、科技事業單位占比0.48%、文化事業單位占比0.69%、衛生事業單位占比8.31%、體育事業單位占比1.80%、其他事業單位占比17.93%);
團體組織0.79萬噸標煤,占比0.77%。詳見圖2―3(略)。
4.能源利用水平。
2010年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為11.17千克標煤/平方米,較2005年減少20.27%;人均能耗為413.04千克標煤/人,較2005年減少21.79%;人均用水量為33.08噸/人,較2005年減少22.85%;公共機構腳踏車月均油耗為200.53升,較2005年降低21.82%。詳見表2―1。
表2―1 “十一五”期間公共機構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表
序號 | 指標 | 單 位 | 2005年 | 2010年 | 降幅 (%) | 節能目標 (%) |
1 | 單位建築面積能耗 | 千克標煤/平方米 | 14.01 | 11.17 | 20.27 | 20.00 |
2 | 人均能耗 | 千克標煤/人 | 528.10 | 413.04 | 21.79 | 20.00 |
3 | 人均水耗 | 噸/人 | 42.88 | 33.08 | 22.85 | 20.00 |
4 | 腳踏車月均油耗 | 升 | 256.50 | 200.53 | 21.82 | 20.00 |
註:自2009年起將事業單位中的學生及病患者納入公共機構用能人數統計範圍,2010年人均能耗以同口徑人數及能源消耗量計算。
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一)主要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領導下,全市各級公共機構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紮實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完成了“十一五”期間公共機構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及腳踏車月均油耗下降20%的節能目標。
1.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組織建設。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和市級機關單位分別成立了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市機關事務局增設了節能工作處,各區縣(自治縣)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也相應設立了節能科室,市級機關單位也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的工作局面。
2.健全公共機構節能政策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十一五”期間,市政府出台了《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從節能規劃與管理、節能措施、監督檢查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也印發了貫徹《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的實施意見。
3.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制度建設。建立了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考核評價制度,自2007年起將市級各部門、單位節能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自2009年起將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考核內容。建立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絡員制度,搭建節能信息平台,及時傳達節能工作部署情況。建立了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全市各級公共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制訂了《重慶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實施方案》,能耗數據填報工作實現網路基本覆蓋。
4.積極推行政府節能採購。建立了節能產品和環境標誌產品優先採購制度,制定了“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和“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並在此基礎上對辦公設備、照明產品和用水器具實行強制採購。目前,熱水器、冰櫃、複印機等19類節能產品和輕型汽車、太陽能集熱器、再生鼓粉盒等24類環境標誌產品列入政府優先採購範圍,空調、計算機、照明產品等9類節能產品列入政府強制採購範圍。
5.穩步推進節能改造示範工程。“十一五”期間,全市公共機構累計投入資金3500萬元,對中央空調系統、用水器具、照明燈具和廚房燃氣灶等重點用能設施設備進行了節能改造。其中,市級機關單位照明燈具已全部更換為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創建了一批以江北區政府、渝中區政府、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等為代表的節能示範單位,在全市各級公共機構中起到了較好的示範效應。
6.注重搞好節能宣傳培訓。“十一五”期間,組織了以“節能宣傳周”為主要形式的節能宣傳活動,通過倡導綠色辦公理念及低碳生活方式、發放宣傳畫、節能知識答題、公共機構徵文暨創意作品徵集大賽和節能知識培訓,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節能意識明顯增強。
(二)存在的問題。
1.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不平衡。市級機關單位節能工作起步較早,組織領導、制度建設、能耗統計、節能管理等工作較為規範,但各區縣(自治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在《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公布後才開展,與市級機關單位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各區縣(自治縣)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政府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同,使得各區縣(自治縣)之間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存在較大差異。
2.公共機構節能資金投入不足。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和節能改造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公共機構節能能力建設較為滯後,節能工作壓力較大,節能改造及技術推廣進展緩慢。
3.公共機構節能基礎管理工作較為薄弱。公共機構用能統計計量不到位、不規範等現象還比較普遍。能耗統計手段相對落後,數據不全面、質量不高、遲報誤報的現象比較突出,信息化建設亟待加快,統計分析有待加強。節能教育培訓方式比較單一、覆蓋不全,用能管理人員配備不專一,管理水平參差不齊。
4.公共機構節能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一是全市各級公共機構辦公建築修建時間早、數量多、體積大、能耗高,用能設施相對落後,較少採用節能產品;二是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投入資金較大,而公共機構節能資金不足,全市公共機構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有限;三是全市公共機構已實施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較為單一,僅限於空調系統、用水器具、照明燈具和廚房燃氣灶等方面,缺乏系統性的節能技術改造。
(三)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深入開展、節能技術全面推廣、節能工程大力實施的關鍵時期,形勢更加嚴峻,任務更加繁重。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2010年全市能源對外依存度已達到20%,電力、原煤、天然氣等主要能源均存在較大缺口。“十二五”期間,由於小型煤礦持續關閉、電網建設滯後、外購電困難、西南油氣田減產、城鎮化進程步伐加快等諸多原因,全市能源約束將進一步加大,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
2.節能任務艱巨。“十二五”期間,重慶市進入到落實“314”總體部署、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的攻堅時期,工業化和城鎮化將加速推進,必將推高全市能源消耗總量。在既要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又要實現節能目標的環境下,全市節能任務將更加艱巨。
3.公共機構節能壓力逐漸加大。一是公共機構作為全市節能工作的重點領域,需要發揮積極的示範作用,帶動全社會節能工作的深入開展;二是隨著公共服務領域的擴大,工作量的進一步增加,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需求呈剛性增長態勢,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形勢更加嚴峻;三是要完成新的節能目標,公共機構將面臨較大的壓力。
“十二五”期間,全市各級公共機構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做好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公共機構節能重點領域從節能管理轉變到節能技術改造上來,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拓寬節能範圍,深挖節能潛力,建立節能專項資金,探索節能新模式,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發揮表率作用,為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五個重慶”建設、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實現全市“十二五”節能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以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率為核心,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健全管理體制,完善制度標準,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監督管理,深化宣傳教育,建立節約型公共機構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節能工作中的示範作用,帶動全社會節能工作深入開展。
(二)遵循原則。
以科學規劃、切合實際、突出重點、量化指標、目標管理、經濟合理、有效節能為出發點,堅持率先垂範,重視發揮公共機構節能示範作用;堅持依法節能,提高公共機構節能法制化、規範化水平;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全面發展;堅持政策激勵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引導公共機構自覺節能。
(三)節能目標。
1.管理目標。
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機構節能組織管理體系、政策法規體系、監督考核體系、宣傳培訓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和市場化服務體系。
2.節能目標。
以2010年能源消費為基數,2015年人均能耗下降16%,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2%。
節能重點領域
(一)建築物及其用能系統。
做好建築物及其用能系統節能工作是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重點。強化公共機構新建建築節能,主城區新建公共機構建築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嚴格把關建設項目節能評審,加強建設過程節能監管,發展綠色建築。推進既有建築圍護結構節能改造,採用高效保溫牆體材料和節能門窗。實施配電、空調、照明、電梯、飲用水等重點耗能設備的節能改造,推廣套用無功補償、變頻調速、高效冷卻塔、高效換熱器、LED燈、回饋發電裝置等節能新技術、新設備。全面推進公共機構辦公建築能耗監測和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的市場化機制。
(二)附屬設施。
數據中心、食堂是公共機構附屬設施節能的重點。積極推進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採用高效換熱設備、節能不間斷電源(UPS)等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做好數據中心配電及製冷系統節能工作。建立公共機構綠色數據中心標準。開展公共機構食堂灶具、排煙系統節能改造,推廣套用高效節能灶具。
(三)公務車輛。
2010年全市公務車輛耗油量占全市公共機構總能耗的9.34%,公務車輛節能仍是“十二五”期間公共機構節能重點。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務車輛,實施公務車輛油耗定額管理。提高新購公務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重。加強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壓縮公務用車規模。
(四)政府採購。
深入推進高效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對套用範圍廣、節能效果顯著的產品,實行強制採購。建立公共機構節能技術及產品推薦目錄,充分發揮政府採購的巨觀調控功能和市場導向作用。完善節能產品政府採購評價監督機制。
(五)套用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
結合重慶市公共機構實際情況,加大力度推廣套用地熱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展地(水)源熱泵綜合利用試點示範,努力提高公共機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六)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
推進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推廣套用節水器具,加強再生水利用。開展公共機構廢棄物循環綜合利用,促進資源化處理,建立資源循環利用的長效機制。
節能重點項目
(一)公共機構節能示範單位建設。
為更好地發揮公共機構帶動和引領全社會節能的表率作用,“十二五”期間,在全市公共機構中選擇一批節能工作基礎好、能耗總量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單位,開展公共機構節能示範工作。到2015年,力爭建成節能示範單位60家,預計實現節能量4萬噸標煤;節能示範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應比所在地區同類型公共機構低10%―15%。
(二)空調系統節能改造。
空調系統用電量約占全市公共機構用電總量的18.73%。“十二五”期間,全市公共機構應加強空調系統運行管理,逐步淘汰高能耗空調,更換節能型空調產品(能耗標識1級或2級);鼓勵並扶持公共機構運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採用變流器、高效冷卻塔和高效換熱器等節能新技術、新設備,對中央空調(分體空調)系統實施節能改造,提高空調運行效率。到2015年,力爭全市公共機構空調系統節能改造率達到50%―60%,空調系統能耗下降15%―20%,預計節電11798萬千瓦時,折合1.45萬噸標煤。
(三)供配用電器系統最佳化改造。
隨著公共機構辦公設備的不斷增加,辦公設備待機能耗問題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間,通過實施“零待機”能耗計畫,採用先進電源管理技術,推廣節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機能耗,實現辦公設備日常電耗下降10%左右;通過對供配電系統最佳化改造,實現供配電系統自耗下降20%左右。到2015年,力爭完成5000家公共機構供配電系統最佳化改造,預計節電34378萬千瓦時,折合4.22萬噸標煤。
(四)能耗監測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
全面推進公共機構能耗監測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到2015年,力爭實現全市重點耗能公共機構能源分戶、分類及分項計量。
(五)既有建築圍護結構改造。
既有建築圍護結構改造主要從採用新型保溫隔熱牆體、天面材料、保溫隔熱玻璃和外遮陽設施入手,鼓勵公共機構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開展既有建築圍護結構改造項目。“十二五”期間,力爭完成175萬平方米公共機構既有建築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預計節約5.10萬噸標煤。
(六)節水工程。
公共機構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重要比例,是節約用水的重點領域。推進公共機構節水工程,科學、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資源,不僅對緩解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保護和使用水資源也將產生深遠影響。“十二五”期間,對全市公共機構用水器具實施節水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實施中水回用改造項目。到2015年,力爭完成7500家公共機構節水工程改造,全市公共機構節水率達到16%以上,預計節水2334萬立方米,折合2000噸標煤。
(七)綠色照明。
照明系統用電量占全市公共機構用電總量的7.69%。“十二五”期間,在全市公共機構中全面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採用國家推廣的節能燈具,實現建築照明節電20%―30%。到2015年,力爭全市公共機構綠色高效照明燈具普及率達到100%,預計節電12205萬千瓦時,折合1.50萬噸標煤。
(八)電梯節能改造。
電梯用電量約占全市公共機構用電總量的0.82%。“十二五”期間,通過安裝能量回饋器和電梯智慧型控制裝置對電梯系統進行節能改造,使電梯系統節能15%―20%。到2015年,力爭全市公共機構電梯系統節能改造率達到95%,預計節電895萬千瓦時,折合0.11萬噸標煤。
(九)燃具設備改造。
公共機構食堂日常灶具等燃具耗氣量占全市公共機構耗氣量的5.76%。“十二五”期間,通過對燃具設備的改造,提高燃燒效率,減少熱量散失,節氣率將達20%。到2015年,力爭全市公共機構燃具設備節能改造率達到100%,預計節約天然氣91萬立方米,折合0.11萬噸標煤。
(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
我市公共機構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套用比例很低。“十二五”期間,在全市公共機構範圍內推廣地(水)源熱泵項目,力爭使全市公共機構地(水)源熱泵系統建築套用面積達到50萬平方米,預計實現節能量2.5萬噸標煤。公務車能耗在公共機構能耗中約占9.34%,通過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有效降低公共機構公務車油耗量,引導全社會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十二五”期間,力爭推廣新能源汽車500輛,預計實現節能量250噸標煤。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管理體系。
按照《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重慶市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的規定,市機關事務局要充分發揮協調、推進、指導、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能作用,加強與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委等部門的配合,形成運轉順暢、執行有力、監管有效的公共機構節能組織協調機制。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部門和實行垂直管理的機構應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建立相應的節能管理和監督機制。區縣(自治縣)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要加強組織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建立健全各項節能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切實履行職責,保障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建立目標責任制,實行目標考核。
根據節能規劃確定的節能目標,分級、分機構層層分解落實年度節能目標任務。健全完善節能考核評價辦法。各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單位節能工作負總責,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管理。
(三)加強節能統計,實施重點監督檢查。
完善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制度,改進數據採集、傳輸、加工等處理手段,推進信息化和網路化建設,提高統計工作效率。加大數據審核力度,開展統計專項監督檢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加強節能統計隊伍建設,建立節能統計員制度,提高節能統計人員業務素質。對節能規章制度不健全、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情況嚴重的公共機構,實施重點監督檢查。
(四)拓寬資金渠道,加大節能資金投入。
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市級與區縣級財政聯動,帶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公共機構節能資金投入機制。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經費和節能改造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重點節能項目和重大節能技術示範項目,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出台公共機構實施契約能源管理的補貼政策和節約資金激勵措施,帶動社會資金投入公共機構節能領域,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五)依託技術進步,加快新技術推廣示範。
制定公共機構節能技術支撐體系示範和推廣計畫。根據公共機構特點,建立科學的節能新技術及新產品遴選、鑑定、試用、推廣機制,制定公共機構節能技術及產品推薦目錄,積極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節能效果顯著的節能技術和產品。對示範性、實用性、效果佳的節能技術和產品,組織在節能重點工程中優先示範套用。加強信息技術與傳統節能技術融合,推廣適用的節能解決方案。深化節能採購制度,提高高效節能產品和技術在公共機構終端用能產品中的比重。
(六)廣泛宣傳培訓,增強節能意識及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傳播媒介,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曝光能耗高、浪費嚴重的公共機構,宣傳節能典型,發揮引導作用,建立公共機構節能長效培訓機制,分層次組織公共機構節能主管負責人、節能聯絡員、能耗統計人員、能源管理人員等開展各類專項節能培訓。推進公共機構能源管理師制度,完善培訓認定機制,對培訓合格人員頒發上崗證書,逐步推行持證上崗制度。大力推行低成本、無成本節能管理,通過日常管理實現節能。定期組織節能技術和經驗交流,廣泛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活動,全面提高公共機構幹部職工的節能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