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

公共場所衛生

公共場所衛生,為改善公共場所環境所採取的衛生措施和管理方法。通過研究自然或人為的各種公共場所環境及其對滯留在這種環境下的人群健康所產生的影響,闡明其影響的性質和程度,制訂有關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以保護人群健康不受損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場所衛生
  • 外文名:Sanitation in public places
  • 發表單位:國務院
  • 發表日期:1987年4月1日
公共場所衛生是國務院與1987年4月1日發表並實施。2016年2月6日根據《國務院根據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666號第一次修改)。2019年4月23日根據《國務院根據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714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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