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已正式開始實施,新標準主要針對公共場所新風量及室內裝飾裝修污染物限量等方面提供了明確的標準限值,尤其對酒店等提出了新風量不小於30m?/小時的指標要求等,意在提高酒店消費者的睡眠質量和健康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
- 實施時間:2019年11月
具體內容,政策解讀,
具體內容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場所物理因素、室內空氣品質 、生活飲用水 、游泳池水 、沐浴用水 、集 中空調通風
系統和公共用品用具的衛牛要求 。
本標準適用於賓館 、旅店 、招待所 、公共浴室、理髮店 、美容店 、影劇院、錄像廳 (室 )、 遊藝廳 (室 )、舞
廳 、音樂廳 、體育場 (館 )、 游泳場 (館 )、 展覽館 、博物館 、關術館 、圖書館 、商場 (店 )、 書店、候診室 、候車
(機 、船)室 與公共運輸工具等公共場所 ,其 他公共場所也可參照使用。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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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檔案 ,其 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單)適 用於本檔案 .
GB3097— 1997
海 水 水 質 標 準
GB3838-2oo2 地 表 水 環 境 質 量 標 準
GB57nOi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5?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T7573 紡織品 水萃取液 pH值的測定
GB/T117妮 居住區大氣中硫化氫衛生檢驗標準方法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T17216 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環境衛生要求
GB/T1820衽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GB〃T155 空氣屮氡濃度的閃爍瓶測定方法
q/T244 游泳池水質標準
SL91 氧化還原電位的測定(電 位測定法)
Ws394 公共場所集巾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集 中 空 調 通 風 系 統
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 、濕度、潔淨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
理 、輸送 、分配的所有設備 、管道及附屬檔案 、儀器儀表的總和。
32
公 共 用 品 用 具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重複使用的床單 、枕套 、被套 、毛 巾、浴 巾、浴衣 、杯具 、潔具 、拖鞋 、美容
美發工具 、修腳工具以及其他重複使用且與皮膚 、黏膜等接觸的物品.
4 衛生要求
41 物理因素
411 室 內溫度
公共浴窒和游泳場 (館 )冬 季窒內溫度宜達到表 1的 要求 ,其 他公共場所冬季採用空調等調溫方式
的 ,室 內溫度宜在 16℃ ~2o℃ 之間 ;公 共場所夏季採用空調等調溫方式 的 ,室 內溫度宜在 26℃ ~28℃
之問。
412 相對濕度
帶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游泳場(館 )相 對濕度不宜大於 80%;其 他帶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公共
場所 ,相 對濕度宜在 40%~65%之 間。
413 風速
賓館 、旅店 、招待所、理髮店 、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窒 、休息室風速不宜大於 03m/s,其 他公共
場所風速不宜大於 05m/s.
414 採光照明
4141 公共場所宜充分利用 自然採光 ,室 內游泳館 自然採光係數不宜低於 1/4,其 他利用 自然採光的
公共場所室內自然採光係數不宜低於 1/8.
4142 游泳場(館 )游 泳池區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應低於 20O lx,理 發店、美容店工作面照度不應低於
1501x,其他有閱讀需求的公共場所照度不應低於 100lx.
415 噪聲
4151 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 ,環 境噪聲不應大於 45dB(A計權),且 空調 、排風設施 、電梯
等運行所產生的噪聲對場所環境造成的影響不應高於設備設施關閉狀態時環境噪聲值 5dB(A計 權)。
4152 候診窒 、候車(機 、船)室 及公共運輸工具客艙環境噪聲宜小於 70dB(A計 權);影 劇院、錄像廳
(室 )、 遊藝廳 、舞廳 、音樂廳等娛樂場所及軌道交通站台環境噪聲宜小於 85dB(A計 權 );其 他場所 的環
境噪聲宜小於 55dB(A計 權)。
42 室內空氣質晝
421 新風雖 、二氧化碳
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 ,室 內新風量不應小於 30m3/(h· 人),室 內二氧化碳濃度不應大
於 ⒐10%;其 他場所室 內新風量不應小於 20ml/(h· 人 ),室 內二氧化碳濃度不應大於 015%。
422 細菌總數
對有睡眠 、休憩需求 的公共場所 ,窒 內空氣細菌總數不應大於 150O CFU/m:或 20CFU/皿 ,其 他
場所室 內簾氣細菌總數不應大於 4∞O CFU/m‘ 或 40CFU/皿 。
注;根 據細菌總數不同採樣方法選取不同限lH要 求。
423 一氧化碳 、可吸入性顆粒物 (PM10)、 甲醛 、苯 、甲苯和二 甲苯
公共場所室 內奪氣 中的一氧化碳 、可吸人性顆粒物 、甲醛 、苯 、甲苯和二 甲苯濃度應符合表 2要求 。
表 2 公共場所室 內空氣 中的一氧化碳 、可吸入性顆粒物 、甲醛 、苯 、甲苯和二 甲苯衛生要求
424 臭 氧 、總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TVoC)、 氡 (222Rn)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的臭氧 、總揮發性有機物 、氡濃度宜達到表 3的 要求 。
表 3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 中的臭氧、總揮發性有機物 、氡衛生要求
425 氨
理髮店 、美容店室內空氣 中氨濃度不應大於 050mym:;其 他場所室 內空氣 中氨濃度不應大於
o20mg/ms。
426 硫化氫
使用硫磺泉的溫泉場所室內空氣中硫化氫濃度不應大於 10mg/ms。
427 地下空間室內空氣質晝
除捷運站台、捷運車廂外 ,公 共場所是地下空間的,其 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 GB/T17216的 要求 。
43 生活飲用水
公共場所提供的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5749的要求 。
44 游泳池水 、沐浴用水
441 人工游泳池水
4411 人工游泳池水質指標應符合表 4的 要求 ,其 原水及補充用水應符合 GB5?49的 要求 。
4412 人 工 游 泳 池 水 溫 度 宜 在 23℃ ~3o℃ 之 間 、三 鹵 甲 烷 (THMs)濃 度 不 宜 高 於 200ug/L。
442 天然游泳池·ˉ天然游泳池水質指標應符合表 5的要求 。表 5 天然游泳池水質指標衛生要求
443 沐浴用水
4431 沐浴用水中不得檢 出嗜肺軍團菌,池 水濁度不應大於 5NTU,池 水原水及補充用水應符合GB5749的 要求 。
4432 沐浴池水溫宜在 38℃ ~4o℃ 之間。
45 集 中空調通風 系統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符合 Ws394的要求 。
46 公共用品用具
公共用品用具應符合表 6的要求 ,棉 織品的 pH值 應在 65~85之間 。
5 檢驗方法
51 室內空氣品質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物理因素和公共用品用具指標檢驗按 GB/T18204執 行 ,硫 磺
泉溫泉場所室內空氣中硫化氫濃度的檢驗按 GB/Tl17壓 2執行 ,氡 的檢驗按 GB〃T155執 行 ,棉 織品
pH值 的檢測按 GB/T75?3執行 。
52 游泳池水溫度 、尿素 、透明度和沐浴用水中嗜肺軍團菌的檢驗按 GB/T18204執 行 ,游泳池水氰尿
酸的檢測按 CJ/T244執行 ,游 泳池水中氧化還原電位測定按 s1'94執 行 ,游 泳池水 、沐浴用水水質其他
指標和生活飲用水指標檢驗按 GB/T5750執行 。
政策解讀
新標準重點關注公共場所的新風量,將其標準值分成兩類: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新風量不小於30m?/(h?人),其他場所新風量不小於20m?/(h?人),實現了對公共場所的全覆蓋。
該標準實施後,迫使酒店等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必須重視空氣品質,之前部分酒店消費者遭遇的客房密閉無窗、空氣不流通、沉悶有異味等均涉嫌違規。酒店經營者必須對照新標準進行改造和提升,否則將面臨消費者投訴舉報和相關部門處罰。
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環境健康標準專業委員會制定,國家標準委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已於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項標準部分代替了1996版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系列標準,成為我國各類公共場所衛生指標限值的統一國家標準。
本標準部分代替
▶ GB 9663-1996 旅店業衛生標準
▶ GB 9664-1996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 GB 9665-1996 公共浴室衛生標準
▶ GB 9666-1996 理髮店、美容店衛生標準
▶ GB 9667-1996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 GB 9668-1996 體育館衛生標準
▶ GB 9669-1996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 GB 9670-1996 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
▶ GB 9671-1996 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
▶ GB 9672-1996 公共運輸等候室衛生標準
▶ GB 9673-1996 公共運輸工具衛生標準
▶ GB 16153-1996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整合了1996版各類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檢驗項目和標準值,按指標提出衛生要求;根據不同場所、不同指標類別,增加了推薦性衛生要求;增加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學指標;增加了公共場所公共用品用具的種類和衛生學指標。《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是對原系列標準的整合,是對衛生學指標的更新。
本標準可適用於以下七大類22種公共場所,其他公共場所也可參照使用
▶ 賓館、旅店、招待所
▶ 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 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 體育場(館)、游泳場(館)
▶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 商場(店)、書店
▶ 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運輸工具
▶ 其他公共場所
標準提出六個方面的衛生要求:
•物理因素
•室內空氣品質
•生活飲用水
•游泳池水、沐浴用水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用品用具
為了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公共場所內的舒適度和衛生安全,與1996版系列標準相比,新標準衛生要求提升的指標有:
•新風量
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新風量的要求,由20m/(h·人) 提升至30m/(h·人)。其他場所新風量由10m/(h·人) 提升至20m/(h·人)。
•細菌總數
細菌總數是表征室內空氣微生物安全的主要指標。新標準對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細菌總數的要求,由不應大於2500CFU/m或30CFU/皿提升至1500CFU/m或20CFU/皿。其他公共場所由不應大於7000CFU/m或75CFU/皿提升至4000CFU/m或40CFU/皿。
•可吸入顆粒物(PM10)
1996版系列公共場所衛生標準對於不同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要求略有不同,其中普通旅店、招待所、理髮店、體育館、展覽館、商場(店)、書店、公共候車室、候船室、公共列車、輪船、客艙的要求為≤0.25mg/m,其他場所如星級飯店、賓館、候機室的要求為≤0.15mg/m。本標準對所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限值統一規定為≤0.15mg/m。
•甲醛
1996版標準對於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甲醛濃度要求均為≤0.12mg/m。甲醛可引起過敏性皮炎、對呼吸道黏膜產生嚴重刺激,輕者會出現頭疼、咳痰、眼乾、眼澀、咽喉腫痛等症狀,重者可誘發支氣管哮喘甚至導致腫瘤。本標準提升了對甲醛的限值要求,所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甲醛需滿足≤0.10mg/m,以保障人體健康。
•人工游泳池水
對於人工游泳池水質指標,新標準多項指標較1996版標準更加嚴格。渾濁度由≤5NTU提高到≤1NTU,pH由6.5~8.5調整至7.0~7.8,菌落總數由≤1000CFU/mL提高到≤200CFU/mL,大腸菌群由≤18個/L提高到不得檢出。我國對游泳池水部分指標限值已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泳聯以及歐美已開發國家的限值要求。
•沐浴用水
池水濁度由≤30NTU提高至≤5NTU。
與1996版系列標準相比,新標準衛生要求新增的指標有:
•室內空氣中的苯、甲苯、二甲苯
苯、甲苯、二甲苯屬於單環芳烴類物質,是常用的有機原料和溶劑,多存在於室內裝飾材料中。苯、甲苯、二甲苯可經呼吸道、皮膚及消化道吸收,其蒸氣經呼吸道進入人體,長期接觸可引起白細胞、血小板減少,全血細胞減少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甚至發生白血病。新標準對室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濃度作了規定,苯≤0.11mg/m,甲苯≤0.20mg/m,二甲苯≤0.20mg/m。
•臭氧
新標準對臭氧的要求是≤0.16mg/m。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TVOC主要來源於建築和裝飾材料、家用有機化工產品、油煙等,可引起黏膜刺激、過敏、呼吸道症狀以及刺痛感。新標準對TVOC的要求是≤0.60mg/m。
•氡
室內氡的來源主要是房屋地基及建築材料,氡可誘發肺癌等疾病。新標準對氡的要求是≤400B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