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設施建項目

指依照相關規定程式列入市、區人民政府臨近建設規劃或者年度建設項目計畫的交通、能源、環保、水務、重大體育文化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市國土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全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購物拆遷工作的主管部門;市征地拆遷辦辦公室承辦全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管理的具體工作。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拆遷人一般是項目的建設單位,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確定項目代建機構或者批准成立拆遷事務機構作為特定項目的拆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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