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即全部技術特徵覆蓋原則,指如果被控侵權產品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則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面覆蓋原則
  • 外文名: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 coverage
  • 全稱:全部技術特徵覆蓋原則
  • 適用範圍:4個方面
適用範圍
1.字面侵權。即僅從字面上分析比較就可以認定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相同,連技術特徵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必要技術特徵完全相同。所謂完全相同,是指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相比,其專利權利要求書要求保護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均被侵權物的技術特徵所覆蓋,在侵權物中可以找到每一個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
3.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技術特徵使用的是上位概念。侵權物中出現的技術特徵則是上位概念下的具體概念,亦屬於技術特徵相同。
4.侵權物的技術特徵數量多於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侵權物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相比,不僅包含了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而且還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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