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校安辦關於加強校舍施工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的通知

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啟動以來,各地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和部署,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進工程的各項實施工作,工程總體進展順利。但近期全國校安辦通過監督檢查和暗訪發現,不少地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安全隱患問題。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和師生生命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校安辦關於加強校舍施工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的通知
  • 發文單位: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
  • 發文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 實行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 發布文號:全國校安辦函[2009]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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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校安辦函[2009]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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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校舍施工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的通知
全國校安辦函[2009]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落實責任,加強領導。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宗旨是安全,是將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都要重視安全工作。各地要從講政治、保穩定和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出發,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施工安全的領導。要督促工程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建立完善以法定代表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從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入手,強化安全施工意識。要把安全施工納入校舍安全工程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檢查本地區安全施工情況,並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指定專人負責,認真落實。
二、嚴格管理,消除隱患,防範事故。校舍安全工程施工要制定嚴格的施工安全技術方案,並嚴格執行。施工中要認真排查事故隱患,消除危險因素。要嚴格劃分施工區和教學區,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機械作業範圍必須限定在施工區內。同時,根據師生活動範圍,搭設防護通道,合理設定警示標誌、繞行標誌等,提示和引導避讓危險,嚴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在校師生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三、建立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制度。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施工安全工作的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校安辦各組成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採取多種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對工程安全施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限期及時整改。同時,施工現場要執行項目公示制度,向社會公布工程技術標準、實施方案、項目規劃、工程進展和實施結果。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和《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監督檢查辦法》的規定,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施工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通過與施工、監理企業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在施工安全方面應承擔的責任,並相互監督檢查。對未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師生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一課,各地要緊密結合工程施工的特點,在學校內開展安全教育,使師生掌握安全知識,遠離危險。
全國校安辦將進一步加大督查、暗訪的工作力度,對各地工程施工安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未落實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制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出現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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