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是住建部建立的網路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 主管部門:住建部
- 上線時間:2017年6月底
- 目標: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是住建部建立的網路平台。
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是住建部建立的網路平台。住建部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將在2017年6月底前上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相關部門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將在2017年6月底前上線,以後將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這一舉措的受益群體將超過1.3億人。目前現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深化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套用,為小程式運行構建了可信的數據環境,確保繳存人的信息和資金安全。截至2021年10月15日,全國繳存人使用小程式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信息累計2.03億人次,辦理了跨城市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18.18萬筆,劃轉資金累計17.57億元。目前,小程式已對接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
職工在本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滿半年的,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將原繳存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五章 繳存監督 第二十九條 公積金中心應當加強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單位不依規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職工賬戶設立手續,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等...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
第三十一條 職工調至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或者省內另一設區市工作的,可以向轉入地管理中心提出異地轉移申請,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轉出地管理中心自接到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傳遞的接續聯繫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通過全國...
(二)異地轉移,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應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由轉出地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分別辦理轉出和轉入手續,職工連續繳存時間應合併計算; (三)單位拒不辦理轉移或原單位已不存在的,職工可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市公積金中心核實後應予以辦理。 第二十四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應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由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別辦理轉出和轉入手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辦理異地轉移接續:1.在公積金中心存在正處於受理過程中的或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2.個人繳存賬戶未封存滿半年(長株潭內轉移除外);3.個人繳存...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職工因為勞動契約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
職工跨省調動工作的,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將原公積金賬戶餘額轉至新設立的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有尚未結清貸款或提供擔保的,不得辦理該業務;待結清貸款或解除擔保後再予辦理。第二十三條 職工與單位臨時中止工資關係,但仍保留勞動關係的,單位應在停發工資 30 日內到管理中心或受委託銀行為職工辦理...
2017年5月,推出“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及監督管理平台”並上線運行;2017年3月,推出“手機公積金”APP;2016年3月,由協定轉讓變更為做市交易,完成首次定向增發股票;2015年12月30日,成立全資子公司“北京神玥偉奧網際網路有限公司”;2015年9月18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2015年7月8日,神玥有限整體變更...
四、異地轉移 (一)含義 異地轉移是指職工住房公積金在恩施州內和州外單位間的轉移。異地轉移應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以下簡稱接續平台),由轉出地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轉出地中心)和轉入地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轉入地中心)分別辦理轉出和轉入手續。 (二)申請資料 1.從州外轉入:(...
單位新調入職工的,應當自調入工作單位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內部轉移的,由原工作單位辦理賬戶轉移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跨市轉移的,由職工本人或單位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第十四條 每名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
第十九條 職工調入調出本市,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傳遞職工繳存信息,進行資金的劃轉。第二十條 職工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不符合轉移、銷戶條件的,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單位與職工恢復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為職工辦理啟封手續。第二十一條 單位由於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
(四)單位撤銷、破產、解散,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需要轉入集中管理戶管理的;(五)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第三十六條 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發生轉移時,應當為其補繳所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後方能辦理轉移手續。第三十七條 職工調入調出保山市的,應當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傳遞...
平台建立的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已匯聚證照類型近1000種,供各地區各部門調用,為電子證照跨地區互認、“減證明、減材料”提供了數據支撐。2020年12月初上線的“跨省通辦”服務專區,接入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失業登記等近50項“跨省通辦”高頻事項和190多項線上辦理服務,方便企業和民眾“網上辦、就近辦、一...
第二十五條 異地轉移,指職工個人賬戶及其住房公積金在不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單位之間的轉移。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應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按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操作業務操作規程》要求,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第二十六條 轉移職工有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應先...
揭陽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證明是由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辦理對象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辦理條件 個人異地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時 所需材料 (1)單位出具的入職時間及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的證明;(2)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辦理流程 視窗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所需資料到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籌集科申請,...
職工跨盟市單位調整或調動工作且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賬戶資金及繳存使用信息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轉移到新工作地的公積金中心。第二十七條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繳存人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滿規定時限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第二十八條 職工與原單位解除...
住房保障逐步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通過市場提供房源、政府發放租賃補貼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承租市場住房。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面,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範圍,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落實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等政策,對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支持繳存異地使用。(市住房城鄉建設...
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面,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範圍,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落實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等政策,建立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台,支持繳存人異地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十三)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可規範接入...
其他從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靈活就業、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加快建設“網上社保”,為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參保及轉移接續提供便利。建立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為跨地區就業的繳存職工提供異地轉移接續服務。(人力...
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研究制定將農業轉移人口、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落實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條件等政策,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台,支持繳存人異地使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十一)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城落戶農民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