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是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〇一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8年09月11日
  • 實施時間:1958年09月11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〇一次會議通過)
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〇一次會議決議:批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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