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1995年8月29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5年08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8月29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4年10月2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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