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是由烏茲別克斯坦在2013年09月09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
- 條約分類:政治
- 簽訂日期:2013年09月09日
- 簽訂地點:塔什乾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是由烏茲別克斯坦在2013年09月09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是由烏茲別克斯坦在2013年09月09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 (中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稱締約雙方),基於兩國人民友好交往的歷史傳統以及業已建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建交聯合公報是由烏茲別克斯坦在1992年01月02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兩國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二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兩國政府同意,...
雙方重申,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相互關係基本原則和發展與加深互利合作的聲明》和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為中烏髮展互利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是由烏茲別克斯坦在1994年10月24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注意到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準則,本著發展兩國領事關係的...
中國烏茲別克斯坦關係,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的外交關係,兩國於1992年1月2日建交。中烏兩國的友好關係是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國尊重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的獨立、主權與領土完整,支持烏茲別克斯坦領導人為...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准2013年9月9日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塔什乾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 2013.9.9 塔什乾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11.6.16 北京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設立文化中心的協定補充議定書 2013.3.22 莫斯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根據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為促進兩國在打擊犯罪領域內的有效合作,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協定如下:詳細內容 第一條 引渡義務 締約雙方有義務根據本條約的規定,經...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高度評價雙邊關係發展成果,一致認為,雙方建立並發展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維護地區與世界的和平、安全與穩定。雙方重申,2004年6月15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2023年5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在西安簽署。檔案全文 雙方本著友好、互信、平等合作、共同發展、共同進步、共同繁榮的原則,確認發展並深化中烏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推動構建中烏命運共同體,特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關於中國在泰國孔敬設立總領事館的換文 2012年1月13日 2012年4月17日 曼谷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政府文化合作協定 2012年1月14日 加德滿都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政府關於邊境口岸及其管理...
雙方強調,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與加深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和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以及二0一0年六月九日...
2013年9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2014年8月1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2016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外交部2005年至2006年合作計畫 2005年5月25日 北京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 2005年5月25日 北京 56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亞洲開發銀行關於湖南公路發展項目二期的...
條約信息 條約全文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或組織)成員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各方,繫於睦鄰友好合作的歷史紐帶,遵循《聯合國憲章》的...
應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伊·阿·卡里莫夫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對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領導人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就進一步發展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廣泛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深入坦誠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石油領域合作的協定 2009年4月21日 北京 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巴尼亞共和國關於深化傳統友好關係的聯合聲明 2009年4月21日 北京 29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根據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加強在司法協助領域的合作,達成協定。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
二、雙方重申將恪守兩國建交以來簽署的雙邊檔案中確定的基本原則。雙方高度評價2013年9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的重要歷史意義,認為該條約鞏固了中烏戰略夥伴關係的法律基礎。雙方將繼續保持各層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事務的互助協定 2010年4月23日 馬尼拉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查德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2010年4月26日 恩賈梅納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塔國界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干達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2004年1月9日 坎帕拉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2004年1月12日 莫爾斯比港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合作與磋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投資保護的協定 2011年4月19日 北京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克蘭政府關於成立合作委員會的協定 2011年4月20日 基輔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喀麥隆共和國政府關於定期航班的航班協定 2011...
塔吉克斯坦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 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996年9月16日 1998年9月2日 15 烏茲別克斯坦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 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997年12月11日 1998年8月29日 16 越南 ...
九、為加強中烏夥伴關係,擴大和深化各領域全面互利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米爾濟約耶夫已責成相關部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5年落實綱要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27日批准的條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27日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等五個國際條約。2011年6月16日在北京...
1995年8月29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4年10月2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領事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中央人民政府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處理涉及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的條約和法律事務,為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在有關領域參與國際合作、開展對外交往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