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伊斯拉姆·阿卜杜加尼耶維奇·卡里莫夫於2012年6月5日至7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訪問並出席上海合作組織北京峰會。

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就雙邊關係、各領域務實合作及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達成一系列廣泛共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 時間:2012年6月5日至7日
  • 地點:上海
  • 國家:中國和烏茲別克斯坦
宣言內容,雙方聲明,

宣言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建交20周年來雙邊合作發展取得的顯著成就。
雙方強調將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
雙方重申,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相互關係基本原則和發展與加深互利合作的聲明》和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為中烏髮展互利和長期夥伴關係開闢了更為廣闊的前景。
雙方一致認為,切實落實上述具有關鍵意義的檔案,恪守相互尊重、平等互信、互利合作的原則,中烏關係發展將有持久動力。

雙方聲明

基於當前雙邊關係的全新水平,同時堅信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戰略夥伴關係將促進兩國關係在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之際取得進一步發展,雙方聲明如下:
雙方一致決定將兩國關係提升至戰略夥伴關係水平。雙方將切實貫徹兩國領導人達成的各項共識精神,從新的戰略高度積極促進和加深雙方政治、經貿、金融交通科技人文以及安全領域的合作。
雙方將繼續相互堅定支持對方選擇的發展道路,支持對方在核心利益問題上的立場,支持雙方在國際上提出的合作倡議。
雙方重申支持對方為維護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所做的努力,不參與有損對方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同盟或集團,不採取任何此類行動,包括不同第三國締結此類條約。
雙方不允許第三國利用本國領土從事損害另一方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活動,不允許任何國家在本國領土建立此類組織和團體。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方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中方高度評價烏方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
雙方決定共同推動擴大貿易金融投資領域互利合作,認為這是推進兩國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因素。
雙方願推動中烏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及其分委會積極運作,充分發揮雙邊經貿、能源、交通、科技、人文和安全領域合作機制,為雙方商品、服務、投資、技術進入對方市場創造良好條件。
雙方將繼續執行兩國於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長期貿易協定》和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間非資源和高科技領域合作規劃》。
雙方將研究在烏茲別克斯坦建立各類企業的可行性,包括先進工業和創新型企業
雙方將研究中國企業擴大向烏茲別克斯坦投資問題。雙方將為兩國企業相互投資創造良好環境。雙方認為,這對擴大雙方投資規模至關重要。
雙方高度評價金融領域合作成果。在該框架下雙方在烏茲別克斯坦完成了各個領域的合作項目。雙方願繼續在中方提供援助和貸款基礎上實施合作項目。
雙方高度評價能源領域合作成果,指出保障中國—烏茲別克斯坦天然氣管道天然氣長期穩定供應,以及加強石油天然氣鈾礦共同勘探開發,運用可再生和替代能源新技術的重要性。
雙方將加強交通領域合作,並指出中吉(爾吉斯斯坦)烏鐵路是戰略項目,符合中國和中亞國家利益。雙方將與有關方面共同努力,爭取早日啟動項目建設。
雙方認為,發展科技特別是高新技術領域互利合作,對兩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加強專家交流,發展關鍵領域的雙邊科研合作。
雙方指出,國際合作是兩國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等多框線架內的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和區域性挑戰及安全威脅,共同致力於推進全球和地區的和平、安全和發展。
雙方認為,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以來,在維護地區穩定、促進成員國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後10年是上海合作組織政治經濟發展的關鍵階段。在新的國際和地區形勢下,中烏將同上海合作組織其他成員國共同應對時代挑戰,鞏固本國和地區穩定,實施現代化和創新發展,提高自身競爭力。
雙方將進一步深化在本組織內的協調配合,提高本組織應對各種危機和安全威脅能力,促進成員國務實合作交流,為建設持久和平、穩定、繁榮的地區作出不懈努力。
雙方強調,在本組織內解決國際和地區事務時將繼續奉行不結盟、去意識形態、不對抗的方針。
中方高度評價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任上海合作組織主席國工作給予的鼎力支持。
雙方堅決譴責和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並強調,它們是本地區安全與穩定的主要威脅。
雙方將在二〇〇三年九月四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基礎上,全面加強兩國執法、安全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共同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三股勢力”、販毒和跨國有組織犯罪,並加強在雙方境內舉行的大型國際活動安保等方面合作。
雙方重申加強兩國天然氣管道以及其他大型油氣項目安保合作的必要性。
雙方一致認為,中亞保持和平穩定,符合地區所有國家的利益。雙方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中亞國家內政,破壞中亞的和平穩定,為促進中亞地區的和平、安全和穩定做出應有貢獻。
雙方強調,中亞地區的穩定與安全同阿富汗局勢密切相關。雙方始終高度關注阿富汗局勢未來發展及其對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影響。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為實施阿富汗社會經濟項目所作貢獻,認為這為實現阿富汗和平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也正促進阿富汗和平重建進程,從而推動其發展成為對鄰國和整個地區而言繁榮的國家和積極的因素。
雙方將繼續在保護和改善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方面進行合作。
雙方指出,發展人文領域合作將進一步鞏固兩國世代友好,願繼續在文化、教育、藝術、體育和旅遊等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進行積極合作。雙方將在烏茲別克斯坦實施“家庭年”計畫方面開展交流合作。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里莫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和中國人民給予烏茲別克斯坦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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