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基於進一步發展和加強兩國長期穩定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共同願望,
重申,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其它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以及兩國達成的協定基礎上擴大和深化兩國各領域互利合作,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維護地區與世界的和平、安全與穩定,聲明如下:
聲明
一、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各領域合作中取得的成績,對中烏兩國和兩國人民不斷加深的友好關係與相互理解表示滿意,願繼續全力鞏固兩國關係,不斷充實新的內容,落實兩國業已達成的各項協定。
雙方重申願繼續保持兩國高層和各級別的定期政治對話與磋商,及時就雙邊關係和重大的國際問題交換意見。二、雙方將繼續堅定支持對方為維護國家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所作的努力。這是雙邊關係重要的組成部分。雙方不參加任何有損於對方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聯盟或集團,不採取任何此類行動,包括不同第三國締結此類條約。雙方不允許第三國利用本國領土損害另一方的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
雙方不允許在本國領土上成立和存在旨在損害另一方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組織和團體。
三、烏方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政府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烏茲別克斯坦政府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企圖,反對“台灣獨立”。
中方對烏茲別克斯坦為加強中亞地區安全、穩定與合作所作的努力表示讚賞。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的經貿和金融投資合作對全面推進兩國關係具有重要意義,雙方重視並將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國在上述領域的合作。雙方認為,經貿、金融和投資領域的互利合作具有巨大潛力,強調必須根據兩國各自的國內法律和加入的國際條約擴大貿易規模;促進貿易平衡發展;通過提高高科技產品、機械產品和電子產品在雙邊貿易中的比重最佳化
貿易結構;為兩國貨物、服務、投資和人員進入對方市場創造條件;加強經貿和投資合作,包括鼓勵雙向投資和技術轉讓。
雙方表示,必須充分發揮兩國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的作用,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拓展能源、交通、農業、水利、機電、航空、紡織、科技和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歡迎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企業積極參與中國西部地區的開發,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積極參與烏茲別克斯坦各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並鼓勵雙方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開展合作。雙方將不斷加強在國際及地區經濟、金融組織內的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並將為這一進程提供必要協助。五、交通領域的合作能夠促進經貿關係更快發展,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雙方將優先發展該領域的合作。
雙方將擴大交通運輸和過境運輸的能力,在鐵路、航空及公路運輸方面相互提供便利條件。雙方支持擴大兩國間及過境運輸。
雙方指出,儘快落實
喀什-伊爾克什坦-薩雷塔什-
奧什-安集延-塔什乾運輸線路,符合中國、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三國的戰略利益。
雙方將研究促進兩國有關機構進行合作的問題,以共同利用烏茲別克斯坦在飛機製造方面的潛力,為雙方利益服務。
六、雙方將繼續支持為發展文化和人文領域,包括科學、文化、教育、體育和旅遊方面的合作所作的努力。信息領域的合作有助於拓展和深化兩國人民睦鄰友好關係的發展,雙方將繼續在這一領域開展合作。雙方認為,發展科技合作對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交換在和平利用科技潛力為經濟改革服務方面的經驗,雙方商定加強兩國高校和科技機構的合作。
七、雙方強調,繼續加強在保護和改善環境、預防自然和人為災害及消除其後果方面的合作。雙方呼籲聯合國、其他國際組織和國際社會更加積極地參與解決鹹海生態問題。
八、雙方指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仍是本地區安全與穩定的主要威脅。雙方將根據《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規定,加強兩國有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並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繼續採取有力措施,共同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以維護兩國及本地區的和平與安寧。雙方認為,打擊“東突”恐怖勢力是國際反恐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指出,有必要更積極地採取協調一致步驟,不斷打擊對地區安全與穩定造成現實威脅的各種形式的宗教極端主義。
九、雙方強調,中亞的穩定和安全與阿富汗局勢密切相關。雙方呼籲國際社會積極落實東京和柏林會議確定的為阿富汗戰後重建提供國際援助計畫中的項目,以儘快重建一個主權獨立的阿富汗,使其免受恐怖主義、毒品之害及外來干涉。
雙方表示願為實現上述目標進行協作。
十、雙方指出,兩國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的利益具有廣泛的一致性,表示願繼續磋商並與其他有關國家在國際事務中進行協作,為在本地區和全世界建立牢固的和平與穩定作出不懈努力。
十一、雙方認為,上海合作組織的宗旨和原則符合當今現實和發展趨勢,它的活動有利於鞏固地區安全和穩定。雙方相信,上海合作組織塔什乾峰會將成為該組織發展道路上重要的里程碑,將為在該組織框架內開展更積極的務實合作創造條件。
雙方願與上海合作組織其他成員國共同採取有效措施,落實該組織框架內協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加強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品和精神藥物、非法移民及其他跨國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拓展和深化各方在經濟和人文領域的合作,促進上海合作組織與其它國際組織和國家積極發展聯繫,提升該組織在維護本地區及全世界和平和發展中的作用。
十二、雙方將繼續在互信的基礎上開展各領域合作,特別是拓展和深化經貿、投資和人文等領域的互利合作,加強在國際事務中的協作,鞏固兩國人民的友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伊斯拉姆·卡里莫夫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烏方表示感謝並接受了邀請。訪問時間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 伊·卡里莫夫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於塔什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