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的決定在2003.02.28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2月28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由我國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2年4月25日在莫斯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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