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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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07年12月1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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