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領事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領事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領事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是1959年1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三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決定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領事條約的全權代表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9年01月23日
  • 實施時間:1959年01月23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9年1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三次會議決定派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陳毅為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領事條約的全權代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