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關於修改2002年6月7日在聖彼得堡(俄羅斯聯邦)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的議定書》的決定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關於修改2002年6月7日在聖彼得堡(俄羅斯聯邦)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的議定書》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12.29
  • 實施時間:2006.12.29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胡錦濤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簽署的《關於修改2002年6月7日在聖彼得堡(俄羅斯聯邦)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的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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