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8年6月26日頒布的,有關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08年06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6月2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常委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代表國務院所作的《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並高度評價前一階段的抗震救災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關於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安排。
會議認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後,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堅強領導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直接指揮下,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頑強奮戰,各地區各部門緊急行動,人民解放軍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公安民警勇挑重擔,醫療衛生人員、新聞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廣大志願者迅速投身抗震救災,災區廣大幹部民眾不屈不撓、奮起自救,全社會奉獻愛心、傾力支援,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踴躍捐助,開展了規模空前的抗震救災鬥爭。國際社會積極支援,為抗震救災提供了寶貴幫助。經過頑強努力,最大限度地解救了被困民眾,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初步得到安排,社會秩序保持總體穩定,抗震救災鬥爭取得了重大階段性勝利,顯示了黨和人民的偉大力量,顯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弘揚了中華民族自強不息、團結奮鬥的偉大精神。
會議要求,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舉全國之力,扎紮實實做好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繼續抓緊救治傷病人員,著力安排好受災民眾生活,全面加強衛生防疫工作,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後工作,嚴防次生災害,組織恢復生產,保持災區社會穩定。要認真做好災後重建前期工作,統籌規劃、科學評估,抓緊制定災後重建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要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實施好對口支援,加快恢復重建。受災地區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在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重建美好家園。要切實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確保救災款物真正用於受災地區和受災民眾。要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制定和修改有關法律法規,為抗震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切實做好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籌辦工作,以實際行動支持抗震救災。要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堅持一手抓抗震救災工作、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奪取抗震救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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