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四川省\x225·12\x22汶川地震災後農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關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作必須及早規劃、抓緊實施的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地組織完成好災後農房重建工作,幫助災區人民早日重建家園,促進災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災後農房重建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災後農房重建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關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工作必須及早規劃、抓緊實施的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地組織完成好災後農房重建工作,幫助災區人民早日重建家園,促進災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自力更生,堅持統籌兼顧,把災後農房重建作為當前重要工作,充分發揮受災民眾的主體作用,通過政府組織、災民自建、社會支持,確保受災民眾儘快住進經濟、實用、安全的永久性住房,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規劃,分步實施。農房重建必須做到規劃先行、方案具體,在全面準確掌握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的基礎上,科學制定重建規劃和實施方案。規劃和方案要體現科學性、適用性、操作性。在出台重建規劃的前提下儘快啟動分步實施。
(二)政府組織,農民自建。農房重建必須在當地政府的組織下有序進行。災區各級政府要做好農房重建的科學選址、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資金補助、政策扶持、社會動員等方面的工作。要調動受災農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充分發揮其自力更生、自主建房的主體作用。
(三)因地制宜,統籌兼顧。農房重建必須依據統計台賬,結合倒損情況,因地因戶制宜,做到統籌兼顧。除因災無法在原址重建的外,原則上應在原址建設。異地重建的,宅基地可新舊折抵、一戶一宅。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傳承農房民族文化特色。
(四)技術指導,強化質量。農房重建應按照國家和地方建築技術和抗震設防標準進行建設,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做到“安全、經濟、適用”,降低建設成本。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任務。力爭用1年半時間,全面完成汶川地震因災倒塌和嚴重損毀農房重建任務,保證受災民眾在2009年12月底前住進新房。
(二)階段目標任務。
1.2008年,除國家確定的6個重災市(州)外,其他受災市(州)全部完成重建任務;6個重災市(州)完成重建任務60%。全省力爭完成農房重建任務70%。
2.2009年,全省完成農房重建任務100%。
四、政府補助對象和標準
(一)對恢復重建永久性住房的農戶,政府按以下政策給予建房資金補助。
1.補助對象和範圍:政府對汶川大地震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家可歸的農戶重建住房,給予補助。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孤兒、孤老、孤殘)和無房的散居五保對象不單獨重建住房,通過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統籌解決。
2.補助標準:全省平均補助標準為每戶2萬元,根據受災農戶的經濟狀況和家庭人數實行分類分檔補助。對不同人口家庭適當予以區別,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兩類困難農戶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補助標準分為兩類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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