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代表:我受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五年來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五年工作的簡要回顧
過去的五年,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五年,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如期形成並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標。圍繞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抓緊制定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時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規定,集中開展法律清理工作,督促有關方面清理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制定法律配套法規。到2010年底,涵蓋社會關係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法律體系內部總體做到科學統一。
在黨中央領導下,經過各方面長期共同努力,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有法可依。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我們全面分析我國法制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必然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發展,我國立法任務依然艱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強調要在新的起點上繼續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放到推動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修改上,同時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體系的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要更加注重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作出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開展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動。五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93件,通過86件。紮實開展監督工作。全面貫徹實施監督法,按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工作思路,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監督和支持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涉及巨觀經濟運行、經濟結構調整、預算決算、“三農”工作、資源環境保護、重要領域改革等方面,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對民生工作的監督,推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督促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隊伍建設,規範司法行為,提高司法水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五年來,常委會共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70個報告,組織21次執法檢查,開展9次專題詢問。做好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認真貫徹實施代表法,堅持為代表服務思想,努力提高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共辦理代表議案2541件,227件議案涉及的38個立法項目已經審議通過,136件議案涉及的8個立法項目正在審議。辦理代表建議37527件,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計畫解決的占總數的76%,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的超過90%。邀請代表1000多人次列席常委會會議,3800多人次參加執法檢查和專門委員會活動。組織代表9000多人次開展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500多篇。舉辦33期代表專題學習班,參加學習的代表6300多人次。形成人大對外交往新格局。堅持服務國家總體外交,充分發揮人大對外交往的特點和優勢,積極開展高層交往,穩步推進機制交流,有效利用多邊舞台,全面加強與各國議會及多邊議會組織的友好關係,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寬領域、深層次的人大對外交往格局。目前,全國人大與14個國家議會及歐洲議會建立定期交流機制,成立106個雙邊議會友好小組,加入l5個多邊議會組織,成為5個多邊議會組織觀察員。在對外交往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增進政治互信,促進務實合作,加深人民友誼,不斷夯實國家關係發展的社會基礎,為維護我國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發揮了重要作用。
常委會還批准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和我國加入的國際條約39件,決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常委會高度重視自身建設。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制度建設、作風能力建設,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政治觀念、法治觀念、大局觀念和民眾觀念,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密切聯繫民眾,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向民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向基層學習。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豐富講座內容,增強講座實效。通過多種方式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支持專門委員會依法履職。各專門委員會緊緊圍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中心工作,認真審議擬訂有關議案,在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發揮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強與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聯繫,共同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全國人大機關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活動,大力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作用。
過去五年工作的基本總結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是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光榮使命。在以往各屆特別是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基礎上,十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進一步增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覺性,努力工作,積極探索,不斷豐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積累了新的寶貴經驗,開創了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工作中,大家體會最深的是以下六個方面。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事關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我們始終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並貫穿於行使職權的全過程,落實到履行職責的各方面。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黨的主張凝聚了全黨全國人民的集體智慧,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的共同意願。我們自覺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從法律上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保證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確保人大各項工作,無論是立法、監督工作,還是決定重大事項、行使人事任免權,都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有利於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二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黨和人民長期實踐取得的根本成就,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我們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著力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及時將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法律,推動憲法和法律有效實施,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三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體現我國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民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我們深刻認識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徵,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的特色、發揮自己的優勢,不斷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充分認識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體的本質區別,堅決抵制各種錯誤思想理論影響,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我們借鑑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二、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人大工作。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方方面面,事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只有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人大工作才能取得黨和人民滿意的效果。我們始終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來謀劃和推進人大工作,依據人大工作定位和特點,統籌安排立法、監督等各項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著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一是緊扣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推動科學發展。針對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後等突出矛盾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和影響,常委會在每年聽取審議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的同時,專門安排聽取審議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以及服務業、旅遊業發展等報告,檢查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修改專利法等。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我國粗放型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刻不容緩,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使得調整的任務更為凸顯、更加緊迫。要正確處理解決當前困難與實現長遠發展的關係,化嚴峻挑戰為發展機遇,變市場壓力為調整動力,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一戰略基點,把更多精力放到提高經濟成長的質量和效益上來,使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過程成為增強發展可持續性的過程。
一要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推動企業向產業鏈和利潤高端調整。二要大力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現代農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三要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科技與產業、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加大科技投入,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推動經濟成長更多依靠創新驅動。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協調發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十屆全國人大制定的物權法,體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確立了平等保護物權的原則。本屆常委會制定企業國有資產法,保護國有資產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聽取審議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報告,強調要毫不動搖發展公有制經濟,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營造有利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影響力;要毫不動搖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著力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拓寬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常委會始終把推動解決“三農”問題擺在重要位置。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檢查農業法等5部涉農法律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家糧食安全、農田水利建設、促進農民穩定增收等6個報告,強調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提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發展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大財政“三農”投入,加強現代農業建設,支持農民多渠道轉移就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針對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的嚴峻挑戰,常委會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清潔生產促進法,聽取審議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等報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從法律層面和工作層面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推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結合聽取審議國務院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報告,常委會作出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進一步明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措施要求,強調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同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務院高度重視貫徹常委會的決議,提出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既維護了我國的發展權益,又展示了良好的國際形象,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常委會聽取審議文化體制改革、文化產業發展等報告,並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開展文物保護法執法檢查。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文化事業,積極發展文化產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推進網路依法規範有序運行,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電子信息安全,作出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近些年來,網路技術迅猛發展、廣泛運用,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帶來很多嚴重問題。社會各方面強烈呼籲加強網路社會管理、嚴厲打擊網路違法犯罪,全國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議案建議,要求儘快制定網路安全方面的法律。常委會認真總結網路發展和管理的實踐經驗,分析國外網路立法情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以法律形式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電子信息安全,確立網路身份管理制度,明確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義務和責任,並賦予政府主管部門必要的監管手段。常委會的決定對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常委會制定人民調解法,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從法律上完善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明確人民調解與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的關係,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努力將民間糾紛和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為預防和減少因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產品缺陷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在侵權責任法中對歸責原則、賠償範圍及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更好地起到平衡利益、定分止爭的作用。為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及時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聽取審議相關工作報告,強調要堅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加大交通肇事行為處罰力度,加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建設,大力整治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推動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開展城市社區建設有關問題專題調研,強調要充分發揮我國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基層黨政組織、城鄉社區民眾自治組織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是抓住改革發展面臨的深層次矛盾,推動重要領域改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不斷增加、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收入分配領域也逐漸積累了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既是事關全局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客觀需要。常委會對此高度重視,2010年將國民收入分配問題作為調研的重點課題,提出儘快制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意見和建議,為中央研究編制“十二五”規劃提供重要參考。2011年又著重就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強化稅收調節作用等問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要求有關方面認真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儘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一些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數量多、舉債融資不規範、不少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等問題,我們及時提出要高度重視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國務院於2010年12月部署地方政府性債務專項審計,並在2011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向常委會匯報了專項審計情況;與此同時,我們就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開展專題調研。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要抓緊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對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要區別情況、分類處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要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和監督,地方各級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打赤字。
建立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關係到國家基層政權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針對一些地方縣級財政困難,2008年常委會在審查中央決算時提出,要力爭用2至3年時間建立起以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為目標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隨後,就這個問題多次開展專題調研,並在2012年聽取審議國務院相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這些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強調要進一步合理界定縣級政府支出責任,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後,我們按照中央部署緊急行動,第一時間召開委員長會議,聽取國務院專題匯報,根據特事特辦原則,立足災區實際需要,建議動用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建立災後恢復重建基金;6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專門聽取審議國務院抗震救災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全力支持國務院和有關方面的工作,動員全國人民支援災區、共克時艱,並批准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為抗震救災及恢復重建提供資金保障;12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在總結抗震救災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防震減災法作出重大修改,為抗震救災及恢復重建提供法律保障。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明確國家豁免屬於外交事務範疇、決定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屬於中央的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須遵循國家統一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這是第一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就基本法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第七條和附屬檔案二第三條的解釋,明確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程式,並在認真審議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的有關報告基礎上,作出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還分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給予批准或備案。常委會作出的有關解釋和決定,確保了“一國兩制”方針貫徹落實,確保了兩個基本法全面正確實施。
三、把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我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走民眾路線,從人民的實踐創造中汲取智慧,從人民的發展要求中獲得動力,努力使人大各項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貼近民生,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是健全民主制度,發展人民民主。選舉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基本權利。我們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修改選舉法,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保證各民族、各地區、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人大代表,更好地體現人人平等、地區平等、民族平等。提出做好全國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和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的指導意見,就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有關法律問題作出決定。各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全國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順利完成,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順利產生,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基層民主制度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制度保障。常委會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完善村委會選舉和罷免程式,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民主議事制度,強化信息公開、村務監督、民主評議等方面規定,保證基層民眾更好地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檢查工會法實施情況,強調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二是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和監督,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常委會制定社會保險法,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制度,並對民眾最為關心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作出原則規定。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適應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基本框架,逐步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聽取審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救助工作情況報告,要求加快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國覆蓋,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儘快解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等問題,切實保障城鄉生活困難民眾基本生活。還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就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開展跟蹤檢查,並聽取審議跟蹤檢查報告,有力地推動了相關工作,新農保參保人數從2010年初的3326萬人增加到2012年底的4.6億人。住房、醫療和教育是人民民眾十分關心的重大民生問題。常委會聽取審議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強調要建立可持續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投入機制,嚴格區分保障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界限,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運營機制,真正使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得到實惠;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優先滿足民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著力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為規範義務教育,十屆常委會修改了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並就此開展執法檢查,本屆常委會又開展新一輪執法檢查,重點推動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還聽取審議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情況報告,強調要確保2012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針對食品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常委會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只有在技術上確有必要、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劑才能使用;確需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品種、範圍和用量。還兩次開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推動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健全食品安全統籌協調機制,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立風險監測和評估機制,開展食品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為推動解決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問題,在聽取審議國務院相關報告時,要求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和管理,積極推進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和城市供水管網改造,著力提升水源、水質監測能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消除貧困、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為貫徹2011年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我們把推動扶貧開發作為監督工作均重要內容,深入大別山革命老區等地,實地了解連片特困地區民眾所思所盼,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提出依託本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農業、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建設工業園承接產業轉移、加強職業教育、完善基礎設施等具體措施,並加強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推動這些重大舉措落到實處,努力探索革命老區脫貧致富、科學發展的新路子。常委會還聽取審議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報告,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開展調查研究,督促有關方面認真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落實中央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在基礎設施建設、優勢產業發展、基本公共服務、扶貧開發和生態保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進民族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是完善訴訟、刑事、行政法律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十屆全國人大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按照這一憲法原則,我們貫徹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修改刑事訴訟法,正確處理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關係,從證據制度、辯護制度、強制措施、,審判程式、執行程式等方面對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作了重要補充和完善。修改民事訴訟法,進一步保障民事案件當事人訴訟權利,健全舉證制度,完善調解與訴訟銜接機制,強化民事訴訟法律監督。為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十屆常委會修改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將死刑案件核准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本屆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使我國刑罰結構更趨合理。行政強制制度和國家賠償制度直接涉及公權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在制定行政強制法和修改國家賠償法過程中,堅持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權力與責任的關係,既賦予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必要的權力,又對權力的行使進行規範、制約和監督,避免和防止權力濫用,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作用。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尊重代表的權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權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就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我們始終把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作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內容,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修改代表法,進一步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化,提高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水平,更好地發揮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作用。
一是保證代表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和表決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是代表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主要形式。為充分保證代表的民主權利,每次大會前,組織代表審閱和討論擬提請大會審議的重要議案,認真聽取代表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堅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督促有關方面根據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修改完善各項議案和報告;會議結束後,及時將代表審議意見匯總整理,送有關方面研究改進工作。充分保證代表知情知政,及時向代表提供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材料,適時舉辦形勢報告會,組織代表開展集中視察和專題學習,幫助代表了解黨和國家重大決策以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為代表審議好議案和報告創造條件。
二是增強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實效。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是國家機關的法定職責。常委會每年聽取審議各專門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常委會辦公廳和有關方面關於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代表議案和建議承辦單位注重加強與代表的聯繫,邀請代表參加座談會和專題調研,共同研究辦理方案,有關專門委員會還加強對重點辦理代表建議的跟蹤督辦,努力使議案辦理過程成為提高立法質量的過程,使建議辦理過程成為推動改進工作的過程。職業病防治法的修改,就吸收了代表提出的明確用人單位責任、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加強工作場所環境檢測等意見。寧夏代表團建議中提出的保障西海固地區飲水安全、實施生態移民搬遷以及發展節水高效農業等問題,內蒙古代表團建議中提出的保護草原生態、增加牧民收入等問題,經過持續跟蹤督辦和各方面共同努力,已經得到較好解決,一些好的做法還在全國推廣。這不僅是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的結果,更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三是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常委會由代表大會產生,對代表大會負責,受代表大會監督。常委會注重緊緊依靠代表做好各項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機制。在制定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監督工作計畫時,認真研究代表議案和建議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並作為確定立法和監督項目的重要依據。在開展立法、監督工作的過程中,邀請相關領域和熟悉情況的代表參與立法調研、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專門委員會會議,重要法律草案還書面徵求全體代表意見,充分採納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議。列席會議和參加活動的代表精心準備、積極參與,為提高常委會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密切代表同人民民眾的聯繫。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間,同人民民眾保持著密切聯繫,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體會最深刻,對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人民民眾的願望呼聲了解最深入。加強和改進代表聯絡服務工作,在省級人大常委會設立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建立健全260多個全國人大代表小組,完善代表小組活動方式,拓寬代表聯繫人民民眾的渠道,支持代表通過多種形式聽取和反映民眾意見。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每年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並將調研報告轉交有關方面研究處理,為黨和國家決策提供參考。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按程式辦事。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根據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通過制定法律、作出決議,決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監督和支持"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們正確處理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係,做到依法履職、盡職盡責,但不代行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保證各國家機關在黨的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共同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在具體工作中,注意加強與"一府兩院"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解決立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就執法檢查、專題調研、計畫和預算決算初步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與有關方面交換意見,將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送"一府兩院"研究處理,並要求依法向常委會報告研究處理結果;針對法規備案審查中發現的同憲法和法律相牴觸的問題,及時與制定機關加強溝通協商、提出意見,督促自行修改或廢止。實踐證明,人大依法加強監督,有利於促進"一府兩院"改進工作,推動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一府兩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有利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人大工作的特點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式,通過會議形式,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常委會堅持發揚民主,嚴格依法按程式辦事,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包括不同意見,在基本達成共識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程式、通過會議形式進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在具體工作中,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優勢,對於意見分歧較大的法律草案和重要事項,採取積極慎重的態度,需要調研的深入調研,需要協商的耐心協商,需要論證的充分論證,真正做到集思廣益。還修改常委會議事規則、委員長會議議事規則等,進一步規範議事程式、提高議事效率。正是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按程式辦事,保證了人大通過的法律、作出的決議更好體現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加具有權威性。
六、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推進人大工作創新。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題中應有之義。我們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紮實有序推進人大工作創新,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進一步增強了工作實效。
一是探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徑。健全法律草案公布機制,法律草案公布實現常態化。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原則上都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重要法律草案還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同時健全吸納公眾意見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這既是擴大人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過程,也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還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識的作用。五年來,先後向社會公布48件法律草案,共有30多萬人次提出100多萬條意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後,收到23萬多條意見,在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基礎上,經過反覆協商和充分審議,常委會對草案作出重要修改,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500元,並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級稅率。
開展立法後評估試點,建立立法後評估工作機制。選擇科學技術進步法、殘疾人保障法等6部法律,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調研、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對法律制度的科學性、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法律執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觀評價,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依據。農業技術推廣法的修改,就吸收了立法後評估報告提出的明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公益性質、強化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等意見,進一步增強了法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創新監督工作方式方法。詢問和質詢是人大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的法定形式。常委會結合聽取審議國務院有關報告,分別採取分組會議、聯組會議等形式開展專題詢問,邀請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同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交流,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通過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現場報導和直播,產生積極社會反響。會後,選擇常委會組成人員關注的重點問題加強跟蹤監督,推動有關方面改進工作。
預算監督是常委會的重要職權。為增強監督實效,將以往在6月份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審議中央決算報告時一併審議當年前5個月預算執行情況的做法,改為在8月份會議上專門聽取審議當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審查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及預算決議執行情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情況、重點支出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等,同時加強對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推動建立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制度。
跟蹤監督是這些年人大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一個好辦法。十屆常委會通過加強跟蹤監督,推動解決了拖欠出口退稅、拖欠農民工工資、超期羈押等一批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本屆常委會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反覆督查、一抓到底,更加注重把加強監督與修改完善法律結合起來,著力推動解決問題並建立長效機制。為推動勞動契約法有效實施,常委會在這部法律正式實施的當年就進行執法檢查,針對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勞動就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強調要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防止拖欠職工工資和大規模裁員,提高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動契約簽訂率。2011年又組織開展第二輪執法檢查,並在去年對勞動契約法作出修改,重點解決勞務派遣被濫用及不規範問題,明確勞動契約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只是補充形式,對勞務派遣工作崗位作出更加明確的界定,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強調勞務派遣人員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
三是豐富調查研究方式。調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有利於推動有關方面的工作。我們把加強調查研究作為改進工作作風的突破口,充分發揮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理論功底紮實、實踐經驗豐富的特點,在做好立法調研和監督調研的同時,積極探索調查研究的新方式,圍繞中央重大決策的研究制定和巨觀調控政策的貫徹實施,多次組織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主動開展專題調研,提出務實中肯的意見和建議。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2009年國務院提出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資計畫。考慮到這一投資計畫不僅數額大、涉及面廣,而且實施時間緊、工作任務重,我們選擇保障性住房建設、教育衛生等民生工程、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等4個題目開展專題調研。針對調研中發現的有的項目前期工作不紮實、配套資金不落實、進展不平衡以及個別地方濫鋪攤子等突出問題,及時與地方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交換意見,推動研究改進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發揮政府公共投資在保增長、調結構、促民生方面的作用。
各位代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取得的成績,歸功於黨中央的正確領導和全國人民的高度信任,是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及機關工作人員辛勤工作的結果,也是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協同配合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後一年工作的總體安排
去年11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確立科學發展觀的歷史地位,提出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基本要求,確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對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全面部署,描繪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為黨和國家事業進一步發展指明了方向,同時也對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確要求。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做好人大工作,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
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充分發揮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的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體制優勢,確保國家永遠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奮勇前進。
要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及時修改和制定相關法律,充分發揮法律的引領、推動和規範、保障作用;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推動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目標新舉措落到實處,著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著力改善人民生活、增進入民福祉,讓中國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和支持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引導人民民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維護合法權益、解決矛盾糾紛,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常委會辦公廳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了2013年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畫,並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對今年的工作作出預安排。一是抓緊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規劃,繼續審議預算法、商標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旅遊法、資產評估法、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等。二是聽取審議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城鎮化建設、反貪污賄賂等報告,檢查行政複議法、義務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實施情況,圍繞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等開展專題調研,結合審議農村扶貧開發、傳染病防治等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三是完善代表聯繫民眾制度,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組織好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我們相信,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定能夠不負重託、不辱使命,推動人大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各位代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催人奮進。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萬眾一心、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