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勞動契約制是企業與全體職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通過簽訂勞動契約明確雙方的責、權、利, 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係, 並依照契約進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
《上海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試行辦法》是一部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2年08月12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長春市全面推行企業職工全員勞動契約制暫行辦法》是長春市人民政府1994年1月1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用人單位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77號檔案和國務院令第99號的規定,通過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和以完成一項工作為期限勞動契約所使用的職工。包括...
29.如何變更勞動契約?30.什麼叫勞動契約的解除?31.契約制工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契約?32.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全民契約制”這詞有點“古老”了。所謂“全民”,是指對國有企業在前些年的稱謂,現在一般都是稱做“國企”。勞動法中沒有“全民契約制”這種用工方式。...
勞動契約制度勞動契約制度——專門規範勞動契約的制度,稱為勞動契約制度。勞動契約與每一個勞動者息息相關,是每一個勞動者走上工作崗位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係時都...
勞動契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為建立勞動關係而達成的協定,亦稱勞動契約。勞動契約制最先實行於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如蘇聯、匈牙利、保加利亞、波蘭、羅馬尼亞、蒙古...
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契約的,應按規定交付由聘用單位為個人支付的培訓費等。聘用契約制區別 編輯 聘用契約及勞動契約的區別適用的主體不同用契約及勞動契約的主體一般...
需要簽訂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個體、合夥制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或人才派遣、勞動力租賃、或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契約,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
在此之前已經簽訂的勞動契約,內容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仍然有效;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或勞動契約期限屆滿尚未簽訂勞動契約的,均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簽訂...
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契約可分為正式工勞動契約和臨時工勞動契約。臨時工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契約。適用於從事短暫的...
停薪留職契約是指職工為了在一定期限內脫離原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契約。 在停薪留職契約中,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
中國也有學者將聘用契約歸納入勞動契約的一個種類,並且對聘用契約做出了如此界定:聘用契約是指以招聘或聘請在職和非在職勞動者中有特定業務專長者為轉折或兼職的技術...
需要簽訂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個體、合夥制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
勞動契約,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定。勞動契約按契約的內容分為勞動契約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契約和勞動契約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契約;...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契約,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契約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無固定期限契約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係,...
勞動契約,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定。企業與被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契約時,必須遵守國家...
勞務契約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契約,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定。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
施。省人社廳昨日發布了關於條例的解讀,指出條例實施後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契約關係”,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條例...
第十一條各國營單位招用勞動契約制工人,必須在中央和省下達的勞動計畫內安排。在招收工人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地、州勞動局或勞動服務公司負責安排;跨地區招收...
勞動契約履行,是指勞動契約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的約定完成各自義務的行為。《勞動契約法》第29 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契約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屆時,事實勞動關係形成後,企業的非正式契約工即勞務派遣工等,與正式工相同崗位、職級相同,從事相同內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並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都應獲得同等的...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契約和保密協定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一段時間內...
競業限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重要內容,根據本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的規定,它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契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