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歷史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公安政法類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列入公安系列,面向全區公安、
政法系統培養專科學歷的實用人才,學制三年,同時兼掛內蒙古政法幹部培訓學院牌子,承擔全區公安、政法系統的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任務。
1948年3月,學院的前身內蒙古公安部直屬訓練科在
烏蘭浩特市成立。
1953年組建為內蒙古公安幹部學校,1954年遷址
呼和浩特市,
1959年改名為內蒙古政法幹部學校。
1980年改建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幹部學校,成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警察學校,兩個學校一套機構。
2001年4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為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現任領導
| 黨委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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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和生
| 政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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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利萍 | 黨委委員、副政委 |
戴軍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
陳瑛 |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
郭志忠
| 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
李啟軍 | 黨委委員、後勤處處長 |
辦學條件
基礎設施
學院占地面積820畝,建築面積7萬多平方米,具有完善的教學樓、圖書館、警體訓練場、射擊場、餐廳、宿舍、汽車駕駛員培訓基地等教學設施,以及現代化的計算機實驗室、痕跡檢驗室、
刑事照相實驗室、
汽車模擬駕駛實驗室、汽車分解實驗室、教學監控室、電子閱覽室、語音室、校園網路中心等教學設備。學院設有
國語水平測試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內蒙古函授站、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內蒙古函授站和全國計算機及信息高新技術考試指定培訓站,是國家信息產業IT職業技術教育定點院校。學院創辦的《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學報》,是自治區唯一的公安類學術理論刊物。內蒙古刑法學研究會掛靠在我院。
2008年,按照
中央政法委、中組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十一部委的檔案精神,學院被列入全國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院校。2008年招收首期軍隊退役士兵試點班學員200人。
師資力量
學院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級教師為骨幹、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較高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308人,專兼職教師1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級以上職稱68人,碩士學歷16人,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19人,在職攻讀博士研究生1人。
教學特色
學院堅持政治建校、從嚴治警的原則和面向公安工作實際、面向公安工作實戰的人才培養目標,實行嚴格的
警務化管理,突出實踐性教學,形成了警察職業教育特點明顯的課程體系,著力培養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預備警官。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決心堅持科學發展觀,把握一條主線,突出三大重點,即以專業建設為主線,以課程建設、師資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學院的發展建設,不斷促進改革,逐步提高教育質量,努力把學院辦成自治區警察文化的重要基地、示範園區和輻射源地。
機構設定
學院內設處級機構17個,其中行政管理機構6個,教學和教學輔助機構11個;開設偵查、治安、交通管理、法律、公安
文秘、
計算機犯罪偵查、
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專業。偵查、治安、交通管理等主幹專業均設蒙古語授課班。我院還為內蒙古和新疆、甘肅、青海、黑龍江、吉林等省區公安隊伍輸送蒙漢兼通的公安類專業人才,為
蒙古國舉辦刑偵業務培訓班,並與蒙古國警察大學建立了友好的校際往來。
管理機構
[政治部]
| [紀檢辦]
| [辦公室]
| [教務處]
| [成教處]
| [學生處]
| [後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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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設定
[偵 查系]
| [治 安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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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系]
| [公安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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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系]
| [監 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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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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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地址
郵編:010051
特色專業
內蒙警院的主要專業分別設蒙、漢語兩種語言授課班。現開設了偵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和公安文秘等專業,其中偵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安文秘專業具有突出的警察特色,填補了內蒙古高等教育的空白。
偵查專業
| 主要是為基層公安局刑警隊培養偵查員。在三年教學過程中,按照現代化、正規化、警務化、專業化的要求,對學生進行系統教育和嚴格訓練,培養學生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素質,使學生形成政治理論、科普知識、社會生活常識、法律理論和偵察理論相互融會貫通的警察文化素質,掌握信息技術、駕駛技術、現場勘查技術、痕跡和物證檢驗鑑定技術、查緝技戰術等,養成不怕困難、英勇頑強的作風,培養臨危不懼的膽魄、克敵制勝的本領和偵查辦案的能力。這個專業是全區培養 刑事警察的支柱專業,肩負著十分艱巨的教育培訓任務。 |
治安專業
| 主要是為基層公安局、派出所、大型企事業單位培養治安、保衛人才。學院按照從嚴依法治警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教育。要求學生確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養成無私奉獻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作風,學會運用科學理論、法律法規觀察分析社會問題,掌握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所必須運用的現代信息技術、汽車駕駛技術等基本技能。培養聯繫民眾,做民眾工作的能力、調解民事糾紛的能力、維護公共秩序的能力、辦理 治安案件和經濟文化保衛工作的能力。治安專業和偵查專業一樣,在內蒙古獨具特色,是全區教育培訓治安民警的主要基地 |
道路交通管理專業
| 主要是為全區基層交警隊培養合格的 交通警察。學院按照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紮實、技能熟練、體魄強健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要求,通過學習業務知識與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方法,使學生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掌握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熟悉道路交通的設施、標誌,全面學習維護交通秩序、 車輛管理、駕駛員管理等主要業務工作,具備處理 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和交通案件的能力,成為具有豐富的業務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的交通警察。內蒙古交警隊伍中由交警專業輸送的幹警為數很少,這個新建的道路交通管理專業,將為全區交警隊伍的全面建設做出歷史性貢獻。 |
法律專業
| 主要為全區公安、 政法系統培養具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知識的實用型幹部。學院在“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公安法律實用型人才的要求培養學生,使學生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我國憲法、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經濟法律和行政法規,具備辦理案件、調查研究、起草檔案和代理訴訟的能力。這個專業的學生就業面寬,對工作崗位適應性強,是培養人民警察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基地。 |
| 主要為公安基層機關培養 文秘人才,對學生進行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科學管理知識的系統教育,使學生了解決策、計畫、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公安 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部環節,明確公安管理工作的對象和任務,熟悉公安政法工作制度、政務工作禮儀,具備收集信息、政策調研、管理檔案、起草文書、籌備會議、公關協調等管理工作能力,以及適應 辦公自動化的能力。這個專業是根據基層公安工作對幹部的需要設立的。改革開放以來,基層公安文秘人才一直供不應求,需要源源不斷的大量補充。因此,這個專業有極好的發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