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化管理

2003年第二十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公安院校比照軍隊院校實行警務化管理,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對公安院校實行警務化管理的具體目標、要求等則提出了明確的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務化管理
  • 類別:地方法規
  • 時間:2003年
  • 依據:《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
在學生管理中推行警務化管理最初是因為公安院校學歷教育起步較晚,學生管理工作無現成模式可循,“我國的警察和軍隊同宗同源,公安院校的不少領導和教職員工最早的職業都是軍人,在學生管理甚至教育訓練中,採用軍事化方式是最順手自然的。同時,警察和軍隊又都是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這種性質認同心理又大大強化了在公安院校的學生工作中實行軍事化管理的信念。”與軍事化管理一樣,警務化管理試圖通過三種主要的方式即《內務條令》管生活、《紀律條令》管行為、《佇列條令》管訓練,最終實現學生令行禁止、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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