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語水平測試
- 外文名:PUTONGHUA SHUIPING CESHI
- 縮寫:PSC
- 類別: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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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國語是現代漢語的標準語。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的,《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試行)》。省、市級測試中心、測試站只能授予一級乙等以下(含一級乙等)的資格證書。考一級甲等,需要去國家語委測試中心考試,或者省級測試站報送國家語委測試站進行複審通過,方能授予一級甲等。(國語[1997]64號)把國語水平分為三個級別(一級可稱為標準的國語,二級可稱為比較標準的國語,三級可稱為一般水平的國語),每個級別內劃分甲、乙兩個等次。三級六等是國語水平測試中評定應試人國語水平等級的依據。
一級 (標準的國語)
一級甲等(測試得分:97分-100分之間)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詞語、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
一級乙等(測試得分:92分-96.99分之間)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詞語、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偶然有字音、字調失誤。
二級 (比較標準的國語)
二級乙等(測試得分:80分-86.99分之間)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個別調值不準,聲韻母發音有不到位現象。難點音失誤較多。方言語調明顯。有使用方言詞、方言語法的情況。
三級(一般水平的國語)
三級甲等(測試得分:70分-79.99分之間)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母發音失誤較多,難點音超出常見範圍,聲調調值多不準。方言語調較明顯。詞語、語法有失誤。
三級乙等(測試得分:60分-69.99分之間)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失誤多,方音特徵突出。方言語調明顯。詞語、語法失誤較多。外地人聽其談話有聽不懂的情況。
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是證明應試人國語水平有效憑證,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印製。國語一級乙等以下成績的證書由省(直轄市)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加蓋印章後頒發,國語一級甲等的證書須經國家國語水平測試中心審核並加蓋國家國語水平測試中心印章後方為有效。有效的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全國通用。
報名考試
報考時間
各地考試時間不統一,詳情請關注全國國語培訓測試資源網或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語言文字網)。以當年公布的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為準。
報名入口
廣電系統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的國語測試由廣電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報名; 非統一組織的社會各界各類人員的國語水平測試每2個月組織一次,由應試人本人到市測試中心報名。報名時應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和近期二寸免冠報名照一張。
各區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語委辦)組織本區縣內的教師和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國語水平測試,一般每年組織兩場。測試前,由區縣語委辦統一到市測試中心報名。
具體報名方法請諮詢全國國語培訓測試資源網或各地語委辦。
特別提醒
根據國家語委辦的檔案規定,報名參加國語測試的人員,必須在前5個月內未參加過國語水平測試。即兩次測試時間間隔應大於5個月。
報名流程
國語資格考試可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或者到報名現場實地報名,再得到報考資格確認後,方可參加考試。
報名條件
1. 中國小教師;
2. 中等師範學校教師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師;
3. 師範院校畢業生(高等師範里,首先是文科類畢業生);
4. 廣播、電視、電影、戲劇,以及外語、旅遊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畢業生;
5. 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
6. 從事電影、電視劇、話劇表演和影視配音的專業人員;
7. 其他應當接受國語水平測試的人員和自願接受國語水平測試的人員。
分數查詢
登錄全國國語培訓測試資源網查詢。
要求
根據各行業的規定,有關從業人員的國語水平達標要求如下:
中國小及幼稚園、校外教育單位的教師,國語水平不低於二級,其中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國語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高等學校的教師,國語水平不低於三級甲等,其中現代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國語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對外漢語教學教師,國語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
報考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國語水平不低於二級。
師範類專業以及各級職業學校的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國語水平不低於二級。
國家公務員,國語水平不低於三級甲等。
國家級和省級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國語水平應達到一級甲等,其他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的國語達標要求按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規定執行。
話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等表演、配音演員,播音、主持專業和影視表演專業的教師、學生,國語水平不低於一級。
國語水平應達標人員的年齡上限以有關行業的檔案為準。
等級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是劃分 國語水平等級的全國統一標準。國語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一級甲等為最高,三級乙等為最低。應試人的國語水平根據在測試中所獲得的分值確定。
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如下:
一級甲等
一級乙等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語彙、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偶有字音、字調失誤。測試總失分率在8%以內。
二級甲等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基本標準,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少數難點音(平翹舌音、前後鼻尾音、邊鼻音等)有時出現失誤。語彙、語法極少有誤。測試總失分率在13%以內。
二級乙等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個別調子不準,聲韻母發音有不到位現象。難點音較多(平翹舌音、前後鼻尾音、邊鼻音、fu-hu、 z-zh-j、送氣不送氣、i-ü不分、保留濁塞音、濁塞擦音、丟介音、複韻母單音化等),失誤較多。方言語調不明顯,有使用方言詞、方言語法的情況。測試總失分率在20%以內。
三級甲等
甲等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母發音失誤較多,難點音超出常見範圍,聲調調值多不準。方言語調明顯。語彙、語法有失誤。測試總失分率在30%以內。
三級乙等
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失誤多,方音特徵突出。方言語調明顯。語彙、語法失誤較多。外地人聽其談話有聽不懂的情況。測試總失分率在40%以內。
大綱
《國語水平測試(PSC)大綱》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是進行國語水平測試的全國統一大綱。國語水平測試試卷內容全部來自大綱。
試卷
國語水平測試試卷由四個測試項構成,總分為100分。
1、讀單音節字詞100個,限時3分30秒,占10分。目的考查應試人國語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
2、讀雙音節詞語50個,限時2分30秒,占20分。目的是除了考查應試人聲、韻、調的發音外 ,還要考查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3、400字短文朗讀,限時4分鐘,占3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使用國語朗讀書面材料的能力,重點考查語音、語流音變、語調等。
4、說話,時間3分鐘,占4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在無文字憑藉的情況下說國語所達到的規範程度。
1. 讀單音節字詞100個
要求:100個音節里,每個聲母出現一般不少於3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個韻母的出現一般不少於2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韻母酌量增加1-2次。字音聲母或韻母相同的要隔開排列。不使相鄰的音節出現雙聲或疊韻的情況。
限時:3分鐘。逾時扣分(3-4分鐘扣0.5分,4分鐘以上扣0.8分)。
讀音有缺陷指讀1單音節字詞和2讀雙音節詞語兩項記評。讀音有缺陷在1項內主要是指聲母的發音部位不準確,但還不是把國語里的某一類聲母讀成另一類聲母,比如舌面前音j、q、x讀得太接近z、c、s;或者是把國語里的某一類聲母的正確發音部位用較接近的部位代替,比如把舌面前音j、q、x讀成舌叶音;或者讀翹舌音聲母時舌尖接觸或接近上齶的位置過於靠後或靠前,但還沒有完全錯讀為舌尖前音等;韻母讀音的缺陷多表現為合口呼、撮口呼的韻母圓唇度明顯不夠,語感差;或者開口呼的韻母開口度明顯不夠,聽感性質明顯不符;或者複韻母舌位動程明顯不夠等;聲調調形、調勢基本正確,但調值明顯偏低或偏高,特別是四聲的相對高點或低點明顯不一致的,判為聲調讀音缺陷;這類缺陷一般是成系統的,每個聲調按5個單音錯誤扣分。1和2兩項里都有同樣問題的,兩項分別都扣分。
2. 讀雙音節詞語50個
目的:除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察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要求:50個雙音節可視為100個單音節,聲母、韻母的出現次數大體與單音節字詞相同。此外,上聲和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於2次,上聲和其他聲調相連不少於4次;輕聲不少於3次;兒化韻不少於4次(arurierüer),詞語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項的集中出現。
評分:此項成績占總分的20%,即20分。讀錯一個音節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2分。讀音有明顯缺陷每次扣0.1分。
限時:3分鐘。逾時扣分(3-4分鐘扣1分,4分鐘以上扣1.6分)。
讀音有缺陷所指的除跟1項內所述相同的以外,兒化韻讀音明顯不合要求的應列入。
1和2兩項測試,其中有一項或兩項分別失分在10%的,即1題失分1分,或2題失分2分即判定應試人的國語水平不能進入一級。
應試人有較為明顯的語音缺陷的,即使總分達到一級甲等也要降等,評定為一級乙等。
3. 朗讀
朗讀從《測試大綱》第五部分朗讀材料(1-60號)中任選。
目的:考察應試人用國語朗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察語音、連讀音變(上聲、“一”、“不”),語調(語氣)等項目。
計分:此項成績占總分的30%。即30分。對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標點)做累積計算,每次語音錯誤扣0.1分,漏讀一個字扣0.1分,不同程度地存在方言語調一次性扣分(問題突出扣3分;比較明顯,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停頓、斷句不當每次扣1分;語速過快或過慢一次性扣2分。
限時:4分鐘。超過4分30秒以上扣1分。
說明:朗讀材料(1-50)各篇的字數略有出入,為了做到評分標準一致,測試中對應試人選讀材料的前400個字(每篇400字之後均有標誌)的失誤做累積計算;但語調、語速的考察應貫穿全篇。從測試的要求來看,應把提供應試人做練習的50篇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應試前通過練習全面掌握。
4. 說話
目的:考察應試人在沒有文字憑藉的情況下,說國語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範程度。以單向說話為主,必要時輔以主試人和應試人的雙向對話。單向對話:應試人根據抽籤確定的話題,說4分鐘(不得少於3分鐘,說滿4分鐘主試人應請應試人停止)。
評分:此項成績占總分的40%,即40分。其中包括:
⑴語音面貌占20%,即20分。其中檔次為:
一檔20分語音標準;
二檔18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顯;
三檔16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較明顯;或方音不明顯,但語音失誤大致在10次-15次之間;
四檔14分語音失誤在10次-15次之間,方音比較明顯;
五檔10分語音失誤超過15次,方音明顯;
六檔8分語音失誤多,方音重。
語音面貌確定為二檔(或二檔以下)即使總積分在96以上,也不能入一級甲等;語音面貌確定為五檔的,即使總積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入二級甲等;有以上情況的,都應在等內降等評定。
⑵辭彙語法規範程度占10%。計分檔次為:
一檔10分辭彙、語法合乎規範;
二檔8分偶有辭彙或語法不符合規範的情況;
三檔6分辭彙、語法屢有不符合規範的情況;
⑶自然流暢程度占10%,即10分。計分檔次為:
一檔10分自然流暢;
二檔8分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類似背稿子的表現);
三檔6分語速不當,話語不連貫;說話時間不足,必須主試人用雙向談話加以彌補。試行階段採用以上評分辦法,隨著情況的變化應適當增加說話評分的比例。
證書
應試者經過測試,即可獲得《國家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國家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製作。證書內將記錄應試者的測試成績和相應的等級。
1997年出台的《國語水平測試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國語水平等級證書有效期為5年”,超過期限將重新考核認定。
2003年修訂的《國語水平測試管理辦法》(正式),取消了關於國語水平等級證書有效期的提法,這就是說,國語水平等級證書全國通用、無有效期限制。
自2011年起,國語證書樣式進行了改版,舊版中包含出生年月,新版取消;舊版無身份證號碼,新版增加;新版增加測試時間。均蓋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章及測試中心的鋼印。並由之前的本狀改成紙狀,且附有證書外殼。